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拟录取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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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录取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折算。
(二)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分别划定各类别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控制线,其中,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不超过参考总人数的90%。
(三)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取满的专业,学院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在第二志愿的自由档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考生未考完所有考试科目,或者技能测试为0分,不予录取。
(五)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对口类相应专业学习。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六)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坚持同一专业不同类别之间优先平衡原则。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七)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总和相同,则依据文化考试中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八)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考生签字,家长签字)、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传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九)对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由学院确定可用于录取的专业及计划,在计划范围内,从控制线上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因时间关系,替补录取考生不再进行拟录取阶段的公示。
(十)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