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结合考生文化考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按志愿顺序择优确定单独招生的录取名单,对有体育、艺术、播音主持、美术、编导等特长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录取办法:(1)根据普高生(含往届生)、中职生(含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体育特长生各类别考生志愿顺序,依照考生文化考试、面试和特长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同比例(招生计划÷参考人数×该类别参考人数)分类录取,录满为止。(2)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3)学院优先录取报考我院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二志愿考生。
2.录取程序: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我院招生网和微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待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后作为最终录取名单,已确认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考。
3.考生被我院单招专业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学校,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我院2020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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