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9+3”高职单招录取原则
(一)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才能参加拟录取。
2.我校按照考试总成绩分别对藏区考生和彝区考生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3.按藏区和彝区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即完成文化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的人数)的90%分别进行拟录取,按该百分比计算录取名额,小数点后采取四舍五入方式处理。当最后一名预录取名额遇总分相同时,一并录取。
(二)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录取考生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经学校和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如审核未获通过,则以据考生总成绩参加录取。
(三)其他事项
1.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校拟安排在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2. “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由于各校考核内容、录取规则、录取分数不同,各招生院校之间不具可比性。
3.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和《放弃录取申请》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放弃录取手续者视为接受本次录取。放弃拟录取产生的计划缺额不进行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