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录取新生原则
一、申请“优先录取”考生录取规则为:
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未录取的该类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投档,按未申请“优先录取”考生相应办法择优录取。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类专业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综合评价信息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校测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综合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二)其他类型考生:普通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综合评价信息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测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综合评价性信息择优录取。
二、未申请“优先录取”考生录取规则为: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校测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高中七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政治、历史、信息科技)成绩合格的学生,每门折算成绩100分,总分700分;若学生参与考试但未合格,每门折算成绩50分;
2.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科目成绩。
(3)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校测科目考试,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于普通类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各个模块的成绩择优录取。
(5)征求志愿录取时,普通类专业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各个模块的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测(我校编导类专业认可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科目成绩。
(3)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校测科目考试,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于普通类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中的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征求志愿录取时,普通类专业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如有同分,依次比较素质技能测试中的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测(我校编导类专业认可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内地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
1.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校测科目成绩;
3.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单列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计划余额不用于录取其他类型学生。
4.普通类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按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5.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校测科目考试,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征求志愿录取时,普通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有同分,按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测(我校编导类专业认可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校测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退役士兵考生的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