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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学校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在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同分点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的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zs.bcsa.edu.cn)首页上公示,公示期5天,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将替补录取,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则不再受理。学校根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条 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及对口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对口高职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本文内容来源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0年吉林单招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