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65年,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占地1371亩,固定资产10.6亿元,校舍62.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8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4415人,馆藏图书156.3万册。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单位”“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和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
学校在近三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学校获教育部“2015年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50强高校”)、“2017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学校连续四年蝉联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连续两年获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
学校以专业特色统领办学特色,对接重庆市“芯屏器核网”智能全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关停并转,重构“物联网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建筑智能化”等突出电子信息和智能化特色的11个专业群,打造专业群“高峰”“高原”,形成对接智能全产业链的专业群品牌。以群建院,建有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电子与物联网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财经管理学院、数字媒体学院、建筑与材料学院、智慧健康学院8个(专业)实体性学院以及通识教育与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国防教学部3个(育人)功能性学院。学校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主编国家规划教材51部,建成国家级重点(骨干)专业17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资源共享)课程9门、国家级实训基地9个。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培引并举”打造高水平团队和领军人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9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94人、教授119人(二级教授3人),引进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各1人、“千人计划”1人,自主培养1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名国家级技能大师、7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等杰出人才74人。建成国家级创新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教师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竞赛教学设计赛项一等奖(第1名)1项、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2项。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s://oacd.cqcet.edu.cn/zsw.htm或《2020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s://oacd.cqcet.edu.cn/zsw.htm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报名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