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将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第二次填报志愿中职生以第一次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排序、普通高中生以“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综合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考生所填报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三)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院对口或相近专业。相关上报材料由省教育厅组织审核认定。
(五)对于中职特长生,在校期间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加 20 分、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 10 分。运动员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加 20 分、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10 分。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0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以上就是“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录取原则”的全部内容了,内容来源于《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院校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