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毗邻金海湖湿地公园,校园环境优美,生活设施完善,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优质的环境和条件。学院占地面积452亩,已完成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在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33人,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178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43人,正高级职称4人,高级职称65人,双师型教师68人。
学院以坚持政府主导、行业参与、学校联动、企业融人的办学模式:对接产业发展,立足自身优势,努力打造现代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工程和现代服务等若干特色专业群。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成绩计算及录取方法
1.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成绩,学业水平成绩和职业技能适应性成绩各占50%形成总分值,其中高中学业成绩按照会号成绩折算,A等为10分,B等为8分,C等6分,D等4分。
2.中职毕业生
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各占50%形成总分。
3.录取方法
1.以考生的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2.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就读对口或相近专业。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