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以6个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高中生毕业生:
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科成绩平均分(换算成100分制)的50%”+“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艺术、体育)成绩(100分制)的50%”计算总分。
(2)中职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以“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平均分(100分制)的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制)的50%”计算总分。
3.凡填报我院志愿的中职毕业生,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经教育厅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免试报读我院对口或相近专业。
4.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5.凡经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将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通过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考试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名单也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不能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本文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招信息均来自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希望以上整理对大家有帮助,了解更多贵州高职单招信息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