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一)录取控制线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美术类、体育类、艺体特长类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
3.加分政策
(1)我院对三州十七县两区(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及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成绩总分加20分的照顾政策,其他地区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名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度贫困县脱贫帮扶工作的意见》(川委厅〔2017〕61号)文件精神,我院对全省藏区彝区45个县的考生,享受成绩总分加20分的照顾政策。45个县名单如下:
凉山州:昭觉县、金阳县、越西县、盐源县、雷波县、布拖县、普格县、木里县、甘洛县、美姑县、喜德县;
甘孜州:乡城县、新龙县、色达县、康定市、甘孜县、德格县、石渠县、丹巴县、道孚县、得荣县、九龙县、泸定县、巴塘县、白玉县、稻城县、雅江县、理塘县、炉霍县;
阿坝州:松潘县、马尔康县、红原县、茂县、黑水县、小金县、金川县、汶川县、理县、阿坝县、九寨沟县、壤塘县、若尔盖县;
乐山市:马边县、金口河区、峨边县。
(3)符合两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累加。
4.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6.艺体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特长测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艺体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分类分项目)录取最低控制线。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特长测试成绩高低,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分类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7.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院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本文有关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的招生信息来源于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如有变动,请以官方最新消息为准。点此了解更多四川高职单招的内容,希望以上对大家报考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