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春考是怎么录取的?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3.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序情况、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1.高职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教学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试点班学生符合本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本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入同专业非试点班。有关协同培养(育人)方式及学籍管理,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向本校咨询。
2.高职专业学院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考、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参照本校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及择优录取。
以上就是“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春考是怎么录取的?”的全部内容了,以上内容来自《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院校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