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
高职分类招生录取工作在4月份完成。
(一)对口招生。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并负责组织考生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等工作。招生来源计划的公布时间及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办法另文通知。
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来源计划分为10个科类,设置本科、专科2个录取批次。本科批和专科批填报志愿同时进行,按科类一次性填报。
每个科类中,本科批、专科批各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填报的第二志愿专业以及本科兼报专科院校的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专业的科类相同。生源不足时,实行网上征集志愿。
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
(二)高职单招。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统一划定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可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leea.com.cn)查询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
达到资格线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生院校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1所院校志愿,不可兼报其它院校志愿)。招生院校按照其招生章程,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完成录取工作。在学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各有关院校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数据管理,加强审核校验,确保报送数 据的安全性与准确性。具体报名办法及时间,考生可到招生院校 网站查询。
剩余计划全部实行网上征集志愿。第一轮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本校网站公布全部剩余计划,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征集志愿(第一轮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 征集志愿),并再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按照本校《招生章程》 完成征集志愿录取。两轮录取结果均须在学校网站对外公布。
招生院校须在4月中旬完成新生录取工作,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三)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 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四)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已被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继续参加当年秋季高考。
(六)招生院校经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秋季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