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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违规人员处理程序

责编:彭俞萍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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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违规人员处理程序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均须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一、考试工作人员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取证工作,涉及违规物品的应予暂扣。

二、考试工作人员填写《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翔实记录考生违规事实(见附件3),并会同在场的一名工作人员共同签名;填写《考生违规告知书》(见附件4);如有必要,向违规考生开具《违规物品暂扣收据》(见附件5)。

三、考试工作人员将填写完整的《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在考生离场前送考生阅读,在其确认签名后收回;考生拒签,须写明情况。同时向违规考生送达《考生违规告知书》。

四、考点主考审核《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并签名。

五、对于考试违规的考生,由考点研究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在负责人签名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有可附佐证材料的,附上)。

六、省教育考试院复核报送材料及证据,提出拟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后15天内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告。

七、公告期满,省教育考试院制作《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并向考生生源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印发对违规考生的处理通知。

八、《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随“处理通知”一并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以可查询方式向违规考生本人送达《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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