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企业在岗人员高职扩招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高职扩招工作部署,按照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 2019年退役军人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32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年企业在岗人员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 325号)有关安排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企业在岗人员高职扩招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单招测试。
各高职院校要严格依据高职单招考试录取有关要求,组织做好报考的退役军人和企业在岗人员面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并依据面试、测试总成绩,对参考考生进行排序。未参加学校组织面试和测试的人员不予录取。
二、加强资格审核。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参考人员再一次组织资格审核。退役军人名单以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的退役军人名单为准;未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的人员,不予录取。非企业在岗人员一律不予录取。
三、切实规范录取。
各高校录取计划数原则上为实际参考人数的 90%。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面试、测试总成绩,按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2月 26日前,各招生院校须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于 12月 3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之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
四、签订录取《须知》。
各招生院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印发《高职扩招退役军人/企业在岗人员录取须知》(简称《须知》),明确退役军人、企业在岗人员学生录取、报到、体检、注册、缴费、在校管理和培养、过程考核、颁发文凭等有关要求和规定,提前向考生说明。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须将《须知》发送给考生本人,要求其阅知《须知》内容,
并签字确认自愿严格遵守有关要求与规定。考生签字确认后,办理正式录取相关手续。不签字确认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统一报到时间。
本次高职扩招录取的退役军人和企业在岗人员学生安排在 2020年春季入学,具体到校报到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
六、严格人才培养。
要贯彻落实教育部高职扩招“标准不降”要求,坚持“宽进严出”原则,严格培养质量。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高职扩招社会人员培养与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退役军人、企业在岗人员的管理及人才培养方案。
要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灵活采取教育教学方式进行多元化教学,保证必要的集中学习学时,加强全程考核,保证培养质量。要做好退役军人和企业在岗人员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专职辅导员,加强与有关市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相关企业协调,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和企业在岗人员学生的管理。
七、做好政策宣传。
各高职院校要梳理总结本校扩招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将高职扩招有关典型案例进行适当宣传。要重点加强对扩招社会人员在校管理和培养的标准、要求及各项规定等进行宣传,消除部分人员的误解,确保高职扩招工作平稳顺利。
八、强化监督检查。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高职扩招安排部署,切实担负高职扩招录取及后续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要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统筹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就业指导服务等各项工作,将高职扩招任务落实落细。严格落实高职扩招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高职扩招规范
管理,对在高职扩招录取及后续人才培养方面,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承诺、不按规定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套取财政资金的,予以严肃查处。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 12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