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政策问答(二)
13、“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如何计算?有何具体规定?
答:“职业技能”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和基本技能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采用机试的形式,基本技能实际操作采用现场操作、机试或面试的形式,考试内容根据《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技能考试大纲》确定。考试结果综合体现为“合格”或“不合格”,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旅游服务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考生,免试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考试,视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
“职业技能”考试在2020年4月10日至30日进行。考前,各专业职业技能考试范围、考试时间、办法、地点等事宜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
14、哪些专业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有何具体规定?
答:报考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报考外语类的考生要进行口语测试。
(1)美术类专业测试科目为色彩,测试时间为3小时(6月8日下午2∶30—5∶30),考生所用画具、马扎自备,作画须用水粉、水彩颜料,不得用油画颜料。
(2)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外语类专业测试在6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测试项目考前公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有关事宜由确认点通知考生。
15、考生什么时候领取《准考证》?
答: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旅游服务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职业技能考试前,考生到报名确认点领取本人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文化素质考试准考证。考生的考场号和座位号,由省、市招生考试部门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试前一周,考生到确认点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
16、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奖励照顾政策?
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也可先享受加分照顾参加本科院校录取,若未被本科院校录取,可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由考生自主选择。
以上政策,2017年7月至2020年5月所获奖项有效。
2017年7月至2019年12月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旅游服务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考生,免试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考试,视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总成绩中加10分。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录取总成绩中加20分。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所有符合奖励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人社厅公布的竞赛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奖励照顾政策。
17、考生的成绩如何计算?
答: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旅游服务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考生的录取总成绩为文化素质与奖励照顾加分的总和;外语类、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的成绩分为文化课总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为文化素质与奖励照顾加分的总和。
18、怎样通知考生成绩?考生如何申请成绩复查?如何知道成绩复查结果?
答:6月26日,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若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于6月29日至30日在原确认点申请成绩复查,复核结果由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
19、什么时间填报志愿?
答:2020年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对口升学本科两批分别设五个平行志愿,专科设八个平行志愿。考生可在7月初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20、我省对口升学的录取体制、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对口升学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对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录取总成绩达到院校投档线的考生,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中心监督、检查高等院校执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行为。
对口升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录取分两批进行,分别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本科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专科(高职)院校录取时,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优先录取,然后划定各专业类别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调整招生计划。
符合高职院校免试条件的考生,可根据所报专科志愿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
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专科的录取,单独划线,根据考生成绩和所报志愿单独录取。
21、各专业类别具体录取办法是什么?
答: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旅游服务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根据录取总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外语类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录取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在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比较文化课总成绩和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22、对口升学录取时间如何安排?
答:对口升学本科开始录取时间为7月中旬;本科录取结束后专科开始录取。
23、对口升学补录吗?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答:对口升学不另行组织补录。对录取过程中,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平衡,以及个别考生放弃录取机会产生的缺额,将及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开征报志愿。考生要时刻关注录取的进展情况,没有被录取的考生不要耽误了志愿补报时间。
录取期间,考生的录取结果将随时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
24、按照本人填报的志愿投档后,还可以退档和转录到其它院校吗?
答:为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考生必须慎重填报志愿,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申请退档,不得转录到其它院校,否则即视为考生放弃被录取资格。
25、对口升学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何规定?考生录取后,档案还需领取吗?
答:对口升学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录取院校公章,由录取院校发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市的高等职业院校除外)。
对口升学本、专科院校录取的新生档案均为电子档案,由录取院校下载、打印,加盖招生院校印章。考生不必提取。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