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各位考生:
按照《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19〕68号)以及《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对本次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并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拟录取名单从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9日16:00前向学校招生处(电话:0839-330529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839-3372374)以书面或当面形式反映。
二、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录取资格,本人须在2019年12月9日12:00前(非工作日不予办理)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资格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次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三、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新生须在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按学校相关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川北幼专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