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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预录取相关信息的说明与公示

责编:刘帆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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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预录取相关信息的说明与公示

各位考生:

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预录取工作已结束,现将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的预录取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2月6日10:00至12日10:00,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关于录取人数的说明

根据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的规定,退役军人和其他人员分列计划,单独划线录取。在各类总招生计划内,拟录取率不超过参考人数(扣除免试录取人数)的90%。各类人员拟录取人数如下:

各类人员拟录取人数.png

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预录取名单见附件1。

二、关于办理放弃录取资格事宜

按上级招考部门的相关要求,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录取资格,考生本人应在12月9日16:0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将考生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附件2)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学校南区综合楼106室)办理相关手续(注:周末学校放假不予办理)。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招生缺额,将在本次未录取考生中按类别以分数高低排序进行补录,补录结果将于12月10日12:00前在网上进行公示。

三、关于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事宜

我校将按上级招考部门要求在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在12月底)。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根据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的规定,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医学类专业的特点,凡有色弱、色盲等色觉检查异常者将不能被录取到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和中药生产与加工专业。新生入学将组织体检,如有色觉检查不符合上述两个专业录取要求的,将不予录取。

因此,还没有进行高考体检的考生尽快完成高考体检或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一个准确的色觉检查,如发现色觉有异常,建议在12月9日前及时来校办理放弃录取资格的手续,如此可以不影响后续参加其他学校的补录工作(注意:各高职院校是否补录及补录的要求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

四、关于转专业事宜

新生入学报到时不能转专业,第一学期结束前(2020年7月底或2020年9月初)学校教务处将下发转专业的通知。特别提醒,本次招录的学员只能在2019年招生计划中的相同类别专业中互转。同时,提出转专业的同学需符合《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和转专业的通知要求。《管理规定》如有修改,请以教务处届时公布的版本为准。

五、招考过程的监督与检查

我校本次招考工作各环节严格按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和各工作方案的流程执行,全程接受上级教育与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处的督察,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六、监督与咨询电话

1.纪检监督电话:0816-2385109

2.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816-2394744

3.教务处咨询电话:0816-2389644

附件1: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预录取名单

附件2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自愿放弃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预录取资格的申请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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