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开考前 45 分钟,考生凭本人统考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二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进入考点进行入场身份验证并进入指定考场。迟到 15 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任何照相设备、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修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只可携带黑色水笔或圆珠笔、铅笔、炭笔、削笔刀、橡皮、画笔、颜料、洗笔桶、调色盒等必需的考试用具。考生不得将各类定画液、画架、小板凳、九宫格、直尺、放大尺、草稿纸、电吹风、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报纸等)等与考试无关的材料带入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后,凭统考准考证到监考员处进行座位抽签,按照抽签号入座。未经监考员同意,考生不得变动考试座位,不得随意走动和离开考场。
5.考生领到答题纸(画纸)后,应在非作画面指定位置用黑色水笔或圆珠笔分别填写考生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将条形码准确无误地贴在答题纸(画纸)的指定位置(带数字的条形码①贴在非作画面左上方指定方框内,不带数字的条形码②贴在非作画面右上方指定方框内)。
6.答题纸(画纸)任何位置不得用线条、明暗、色彩做任何与考试要求无关的记号;不得在答题纸(画纸)上打格子;除指定位置外,考生不得在其他任何位置签名或书写文字,否则作废卷论处。
7.考试期间考场内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帮他人绘画,更不得调换、抄袭他人试卷。
8.素描、色彩科目开考 1 小时后,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离场时须将试卷、答题纸(画纸)一并交出,不得将试题、答题纸(画纸)带出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速写科目不得提前交卷。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作画,须待监考员整理、核对试题和答题纸(画纸)无误后,在监考员指令下离开考场。
10.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