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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要求
一、信息采集对象和办法
1.在本市就读的 2018 级(即八年级)全体学生,在其就读的初中学校进行信息采集。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尚在外地就读,现申请转回本市就读的八年级学生到其户籍所在区中招办进行信息采集。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现尚不要求回本市就读的八年级学生不予采集信息。
4.信息采集对象须如实填写《天津市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登记表》
二、信息采集时间
2019 年 12 月 10 日至 19 日。
三、工作程序
1. 2020 年天津市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统一使用“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
2.在各区中招办的统一指导下,各学籍校须逐项审查学生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组织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摄像并按管理系统的要求,根据学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完善学生的其他相关信息。
3.市中招办汇总学生各项信息后,将反馈至各区中招办进行核对。各区中招办组织各学籍校复核后,全市组建八年级学生基本信息库,核准后的信息库将作为学生报名参加学业考查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