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9年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
桂教职成〔2019〕54号
各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院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的决定》《“健康广西2030”规划》,提升我区基层卫生人员学历层次和专业素质能力,促进健康广西建设,我区决定从2019年起实施全区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现就2019年提升计划专项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专业
(一)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为广西科技大学、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院校在生源集中区域设置办学点(具体办学点设置见附件),被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在办学点学习。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助产和药学等五个专业。
二、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核
(一)招生对象。
具有广西户籍且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1年以上(含1年),在我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学历提升计划。
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及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提升计划专项招生。
(二)报名条件。
1.临床医学专业。农村医学、社区医学等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或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者。
2.中医学专业。农村医学、社区医学、中医学等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或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者。
3.护理专业和助产专业。医药卫生类专业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或有乡村医生执业、执业护士资格证者。
4.药学专业。医药卫生类专业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或有药师证、乡村医生执业、执业护士资格证者。
(三)资格审核。
由各县级卫生健康局(委)对报考考生的身份及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7日9:00至12月4日17:30。
(二)报名材料。
1.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
2.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
3.在职在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证明材料(县级卫生健康局出具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27日9:00至12月4日17:30,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gxeea.cn),进入“201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路径为“首页—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19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2.现场交验材料。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27日9:00至12月4日17:30的工作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或其指定报名站交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复印件备案,原件退回给考生。逾期不再接收考生有关材料。
四、入学测试
所有报考提升计划的考生均需参加招生院校举行的统一测试。
(一)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为12月14日,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院校于12月10日前在学校官网公布,并通知考生。
(二)测试形式和内容。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素质测试为文化基础知识(含语文、数学、英语),测试范围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2017年8月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教学大纲。职业技能测试为医学简易技能测试。
(三)成绩公布及备案。
招生院校于12月20日17:30前完成入学测试和成绩备案工作,并向考生公布测试成绩。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
考生须于2019年12月23日10:00至12月25日17:00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路径为“首页—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19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首次登录时,考生使用本人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填报志愿专业为医学相关专业,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二)录取。
投档录取时间为12月26日。各招生院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择优录取并于12月27日前在本校网站公示录取结果。
六、入学时间及学制
2020年春季入学。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七、学费标准
按各招生院校公布的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八、培养形式
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基层在职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采用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有关院校按照基层卫生人才培养目标专门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九、相关管理
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学生资助等按全日制专科学生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广西2019年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院校办学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