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部分考试申请办理成绩证明须知
即日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各类考试成绩证明现场办理的时间及方式做如下调整:
一、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由原来的每周三下午调整至每周二下午13:30—16:00、每周五上午9:00-11:00(国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杨浦区民星路465号,地铁8号线嫩江路站2号口出)
二、办理方式
⒈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进行现场办理并领取,具体要求参见《办理成绩证明的考试类别和办理要求汇总表》(见附件)。
2.若委托办理,代办人除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外,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各类考试(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程考试、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和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等8项考试的成绩证明(各项考试可申请办理年份详见各申请界面上的通知)还可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申请办理电子成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