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考考生号编制办法
一、考生号的组成及含义
考生号由 14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其格式为:
第 1-2 位为年份的后两位。 2020 年,此两位应为‘20’。
第 3-8 位为区行政区划代码;各区行政区划代码如下:
120101 和平区 120102 河东区
120103 河西区 120104 南开区
120105 河北区 120106 红桥区
120107 滨海新区(塘沽) 120108 滨海新区(汉沽)
120109 滨海新区(大港) 120110 东丽区
120111 西青区 120112 津南区
120113 北辰区 120221 宁河区
120222 武清区 120223 静海区
120224 宝坻区 120225 蓟州区
滨海新区(海滨教育中心)使用滨海新区(大港)的行政区划代码 120109,各类考生的顺序号从 7000 开始;天铁教育中心使用河东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120102,各类考生的顺序号从9000 开始。
第 9 位为考试类型代码。标准为: 9 天津卷
第 10 位为科类代码。标准为:1 普通类 3 艺术类 4 体育类
第 11-14 位为顺序号码。
二、考生号的编制办法
1.各区招办依据考生号的编制办法,为本区各中学及其他类考生确定各科类考生号的起止范围。
2.各报名单位要按区招办分配的考生号起止范围,为在本报名点的考生编制考生号,并做好记载。考生号编制要准确,不得出现重复号码,不得出现科类代码错误。
3.电子摄像前,各报名单位应将本报名点考生号编排完毕,考生应持考生号参加电子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