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研究制订了《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动员
各地、各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作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做好招生政策、办法的解读、宣传工作,动员更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积极踊跃报考。
二、严格资格审核,规范招生行为秩序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做好相关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学校要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严把人才选拔标准,严格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
三、精心谋划部署,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学校要牵头做好考试招生的组织工作,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组考和录取各环节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高职扩招的支持力度,加强办学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落实奖助学金等政策,根据公办学校隶属关系落实生均财政拨款。各普通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切实完善办学条件,配齐配强师资队伍,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四、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扩招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考试录取、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社会保障厅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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