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2020年高考报名“三校生”报名条件
(二)“三校生”报名条件
“三校生”统指普通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等三类学生。
1.符合以下条件的“三校生”,可参加“三校生升高职”考试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有新疆户籍的区内外“三校生”;
(4)非新疆户籍、但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有完整学籍的“三校生”。
2.符合以下条件的“三校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三校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三校生”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三年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
(4)“三校生”学籍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或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且第三学年实习阶段必须在疆。往届“三校生”须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
(5)非新疆身份证号的“三校生”须有在疆初中学籍号及毕业证书。
3.报考安排有“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的自治区相关院校报名注意事项。
(1)应往届“三校生”就近到安排有“三校生升高职”考试招生计划的自治区相关院校进行报名,或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各地“三校生”报名材料报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查。
(2)“三校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后按《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填报要求》进行填报。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编排考场、统一印发准考证。由自治区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3)“三校生”入学前不进行体检,由招生院校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相关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其他
1.我区跨地(州、市)就读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不得拒绝其报名。普通高中三年学籍完整的应届毕业生,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就读所在普通高中证明学籍条件属实、户籍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的,可在就读普通高中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并参加考试。各地应相互配合加强对此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和服务。
2.未在南疆四地州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连续三年实质性就读的考生不享受南疆照顾政策。未在对口援疆受援地报名的考生不享受当地的对口援疆政策。
3.在新疆定居并符合学籍及就读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4.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规定》(教学〔2017〕4号)要求,符合我区高考报名条件、需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合理便利予以支持帮助的残疾考生,须按规定填写《自治区残疾人报考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件和材料。申请使用盲文试卷的盲人考生还须签订承诺同意使用全国统一命制的盲文试卷的承诺书。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