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11月5日,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炉,记者从办法中获悉,按照教育部对艺术类文化课成绩的要求,未来安徽省将逐步提高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要求,直至达到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切实做好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安徽省制定了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同往年一样,安徽省共设置8个模块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参加安徽省相应模块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且合格者可以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按照教育部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适用高校范围的要求,在安徽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并按照安徽省投档规则进行招生,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分数线划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安徽省2020年按艺术(文)、艺术(理)分别划定本、专科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本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电影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等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高职(专科)一般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本科院校(专业)的本科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各招生院校自主划定,原则上不得低于安徽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依照安徽省划定分数线执行。
据了解,根据教育部对艺术类文化课成绩的要求,安徽省将逐步提高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要求,直至达到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其中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设计学类等达到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此外,专业课省统考合格线将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各批次均采用综合分投档。为维护考生利益,确保院校生源质量,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线的基础上,将在录取投档前依据各模块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模块各批次综合分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批按计划数的120%,专科批按计划数的150%划定,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志愿设置
根据录取批次划分,第一批为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第二批为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为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第四批为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五批为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校考均设1个院校志愿。第三批校考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第一批、第五批校考不设征集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统考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每批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批省统考模块八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设1个院校志愿,范围为经省考试院批准,按照主、副项,声、器乐成绩等单独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报考该单独投档录取志愿的考生除文化课、专业课统考合格外,还须达到该模块本科综合分控制线。单独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省统考模块八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专业课校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根据办法,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的本科专业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由省考试院将其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院校,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招生规则确定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报考其他院校校考专业的考生,若其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向院校提供档案。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招生规则确定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专业课省统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据了解,该批次实行综合分、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原则上根据相应公式计算的综合分分别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