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单独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为规范综合素质测试,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测试形式的确定、测试题目(题库)的拟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工作。
二、测试方案
(一)测试对象
已在网上报名,并完成现场确认与缴费工作,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
(二)测试时间
11月2日(周六)上午9点30分开始候考,10点测试正式开始。
(三)测试地点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具体考场详见考生准考证。
(四)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包括面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成绩各占50%。
1.面试
考生现场抽签,阅读相应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陈述观点并回答问题。
2.职业技能测试
(1)电子商务专业主要考核电子商务基础知识与职业素养。已取得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初级及以上相关认证考试的考生,或参加县(区)级以上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考生,可以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2)会计专业主要考核经济基础知识、数据计算能力。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3)物流管理专业主要考核物流管理基础知识和职业素养。已取得助理物流师或快递从业资格初级证书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4)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主要考核考生根据现场提供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基本操作。已取得国家中式烹调师(中级工)、国家中式面点师(中级工)及以上证书者,或者获得县(区)级以上烹饪技能大赛奖项者,可以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5)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主要考核考生根据现场提供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基本操作。已取得电工(或维修电工)初级证书及以上证书者,可以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五)评分方式
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对考生的测试情况进行独立评分。最高分与最低分不计入有效分,有效分的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评分结果不作解释。
三、测试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与教务处实施全程监督。一经发现考评组成员在测试过程中有违反相关规定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立即终止考评资格并报招生领导小组作进一步处理。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的正常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建议。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测试前30分钟凭身份证进入指定候考室。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测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二)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上网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测试场地,在候考与测试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否则按照违规取消测试资格。
(三)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正常管理和要求。在候考室和测试场所都须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其他考生,不得擅自离开。不服从管理的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直至宣布取消测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