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院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发〔2019〕133号)要求,结合我院2019年第一次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已完成我区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补报名的考生。
二、专业及计划
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填报报考院校
(一)考生须于11月4日—11月10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我院(通辽职业学院)志愿。
(二)填报专业志愿注意事项
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通辽职业学院)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和高收费专业(学费标准高于1万元/年的专业)调剂。
(三)打印准考证
1.打印时间:11月13日-14日(或学院将短信通知考生),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http://zsw.tlzyxy.com)打印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时间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需自行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背景不限)。
3.考试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准考证、考生身份证原件。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3.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审核相关材料后免试录取。
4.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二)考试科目及范围
1.普通高中考生参加语、数、外和文理综考试;对口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考试总成绩为450分。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三)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6日。
地点:通辽职业学院
注: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按“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
2.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单独编班,弹性教学。
(二)公示
参加我院高职扩招考试招生的考生,考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和我院招生网(http://zsw.tlzyxy.com)进行公示。
六、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考生在高职扩招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七、本方案由通辽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东段
邮编: 028000 电子邮箱:tlzyxyzsjy@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龚老师
联系方式:
1.电话:0475-8888558 8888552(传真)
2.学院招生网址:http://zsw.tlzyxy.com
3.招生咨询QQ号:304864908
通辽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