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第二次扩招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內教办[2019] 133号)及内蒙古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第二次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內教招考[2019]39号)精神,为做好我院2019年高职第二次扩招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制订2019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第二次扩招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条件
已完成我区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二.网上填报志愿
1.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11月4日至11月10日。
2.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高职扩招专项”院校填报系统,根据本人意愿可填报我院3个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院校代码G03。
3.考生领取准考证: 11月14日—15日,完成填报志愿的考生到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校本部之外的考生,学院招生工作人员提前一天在考点上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学院核发的“扩招考试招生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
1. 考试时间:
笔试:2019年11月16日09:00—11:00
面试:2019年11月16日14:00—18:00
2.考试地点:
鄂托克旗棋盘井经济开发区、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3.试题范围
(1)普通高中文科考生试题范围:文化素质(语文、历史、地理)+职业技能及专业基础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普通高中理科考生试题范围:文化素质(语文、物理、化学)+职业技能及专业基础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2)中职考生试题范围: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及专业基础素质(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3)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根据学院人才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
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4.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的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400分,笔试300分,面试100分。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考生成绩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普通高中考生与对口中职考生及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四、录取规则
1.对于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按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照语文、文科综合(历史、地理)以及面试单科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照语文、理科综合(物理、化学)以及面试单科成绩。
2.11月20日前将考生考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平台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所在中学、考试成绩、录取专业等。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职扩招考试招生的《通知》精神,办理录取手续。
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的审批结果,向扩招考试录取的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11月份录取的新生,在12月入学。
五、学历层次
凡被我院扩招考试录取的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学制三年,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人才培养实施分类教育教学,做到“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
招生热线: 0477-8396757 8396759
移动电话: 15548554405 15661814408
15661814409 15661814406
地 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赛罕街1号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网 址:http://www.ordosvc.cn
联 系 人:宋老师 高老师 杨老师 孙老师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二○一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