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高职2019年第二次扩招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完成2019年我区高职扩招考试招生补报名的考生。
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二、填报报考院校
所有参加我院扩招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019年11月4日--10日期间登录内蒙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报考院校及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测试及成绩评定
考前学院官网公告考生名单及考点安排。
(一)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2019年11月14日9:30—11:00时,持本人身份证到考点领取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场。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考场参加测试,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二)时间、地点、测试方式、试题范围
测试时间:2019年11月14日14:30——17:00时。
测试点:呼和浩特市测试点设在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其他测试点根据考生分布情况,如有必要加设,考前学院官网公告详细地址。
测试方式、范围及成绩评定:
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满分折算为200分计入总成绩;面试范围:心理素质、人文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测试内容,面试满分100分。
职业高中毕业考生:职业技能成绩使用考生高中时期的技能考核成绩折算,优秀(满分)折算为200分,合格折算为160分计入总成绩;面试范围:心理素质、人文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测试内容,面试满分100分。
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范围:职业经历、已具备的技能、对报考专业的认识、对今后从事职业应具备的知识及工作技能的认识,满分300分。
四、录取
(一)根据考试情况,设定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总成绩,身体满足专业要求线上录取。
(二) 录取考生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将其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免试规定
执行《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办[2019]133)文件规定的免试录取规定。
五、学制及教学模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针对应届与往届、就业与未就业、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独编班。针对不同生源的从业经历、技术技能基础和学习需求,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
六、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扩招考试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在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本方案由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1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