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国务院“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的战略部署,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2019年高职扩招任务实施方案》(内教办发[2019]134号)和《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发[2019]1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考试及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监察组、招生组、考务组、保障组。
二、招生对象
已完成2019年我区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乌兰牧骑、村两委干部等)等。
三、网上填报志愿
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天8:00-22:00考生均可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所要报考的院校。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
四、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9年11月13、14日(9:00-12:00,14:00-17:00)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大学城)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服务楼226室
招生就业处招生管理科
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形式
根据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内容包括测试学员的身体状况、职业道德、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综合素养等。
2.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15日开始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大学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具体时间及考点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准考证》。
考生须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采用“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根据考生的分数,结合考生志愿和专业招生计划,分类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3.录取通知书由学院统一邮寄到考生高考报名时所填地址。
七、培养方式
凡被我院录取学生采取多元教学模式,分类培养,分类管理,修满专业要求的最低学分,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全日制授课;
2.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线上线下等方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学习。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6586217、6586259
学院官网:http://www.hhvc.edu.cn/
本方案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