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理工类 专科(高职)
说 明
1.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高职)专业目录分为文史、理工两大类,每类按照录取顺序分为:
①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的招生计划;
②专科普通批录取院校的招生计划。
在7月份录取过程中,考生可随录取进程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未被本科各批次录取的考生,于7月21日8时—22日20时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www.bjeea.cn)填报专科各批次录取院校的志愿。
2.本招生专业目录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院校名称左侧的4位数字为院校代号〔大部分院校的院校代号编码规则为:第1—2位为省(区、市)代号,第3—4位为顺序号〕,部分院校名称右侧括号内为校本部所在省份或城市,院校名称右侧的数字为该院校所列各专业在京计划招生人数之和;专业名称左侧的2位数字为专业代码,右侧数字为该专业在京计划招生人数;【】内为该专业对会考科目及其成绩等级的要求。
3.目录中所列每学年学费收费标准×××××元(不含住宿费),根据院校提供的数字公布,仅供参考。部分院校在报送招生计划时还未落实收费标准,导致专业名称后学费收费标准项为空;已报收费标准的,有些仍在落实过程中。因此,各校的收费标准,应以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随附的收费明细表中所列收费金额为准。
4.专业名称后未注明“走读”的均为住校。
5.未注明办学地点的专业在校本部就读。
6.“只招英语考生”意为只招收在高考时所应试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7.未注明学制的专业为三年制。
8.凡报考注有“▲”的专业,均须加试外语口语。
9.凡报考注有“■”的专业,均须面试,有关面试安排详见招生院校相关公告。
10.根据教育部规定,各招生院校要制定《招生章程》。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仔细参阅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有关院校简介、招生要求、联系方式等,请考生登录院校网站或直接向院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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