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销工作方式
凡被2019年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职院校录取后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由各高职院校使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发放的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进行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注销工作。
二、注销工作流程
(一)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高职院校应根据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的联系方式(或通过中职学校)与考生进行确认。对于确实无法联系上的,应记录有关情况造册备查。
(二)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系统”,进入“档案管理”的“指定考生注销”功能菜单,严格按照如下工作程序进行:
1.在系统上分录取批次、计划类别录入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的考生号,录入过程中要认真核对考生姓名、录取专业。
2.录入完成后按“保存”按钮进行暂存。
3.按“打印”按钮打印出需注销的考生名单清单进行复核。
4.注销名单复核无误后,点击系统的“提交”按钮向省招生办提交注销。
(三)网上注销工作结束后,由省招生办打印出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注销备案汇总表及名册各一式两份,由省招生办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章后,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一份寄送至有关高职院校存档。
三、注销工作时间安排
(一)高职院校网上注销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电子档案的时间为10月24日至10月30日。高职院校应于10月30日17:00前完成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注销手续。
(二)省招生办将汇总“2019年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新生信息库”、“2019年高职院校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注销信息库”报教育部备案,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注销工作技术咨询):020-38627912,020-38746822。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注销备案):020-38627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