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我省面向社会人员高职专项扩招正式启动以来,招生总体进展顺利。但是,近期发现有个别高职院校招生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为贯彻国家“质量型”扩招要求,规范招生行为秩序,落实教学管理要求。现就近期我厅收到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声明如下:
1.参加面向社会人员高职专项扩招的考生,均需参加11月3日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原则上采取“综合能力+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免予文化考试。由招生院校按照分数从高到底公示后录取。
2.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基本学制3年。初中起点同等学力毕业生,基本学制5年,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减1年学制,最高缩减2年。
3.社会人员考生集中学习每学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理论和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1:1,远程教育学时不高于理论教学总学时50%。
4.各校学费标准和具体教学方案面向社会公布,最高收费金额不得超过《关于做好2019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9〕42号)文件公布的收费标准。
5.严禁高职院校以委托中介、有偿招生等形式开展招生工作,如考生发现院校疑似存在违规招生情况,可以拨打0791-86765150省教育厅职成处电话进行举报。
省教育厅职成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