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包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专业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考试形式与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 艺术常识、故事写作和影视作品分析。各科目满分 100 分,共计 300分。
(二)考试形式
闭卷, 笔试。
(三)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两场:第一场考试包括艺术常识、故事写作两个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共计150 分钟;第二场考试为影视作品分析,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含作品片段播放时间)。
三、考核目标、内容及要求
(一)艺术常识
1. 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对文学及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
(2)考查考生的知识识记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2. 考试题型及分值比例
本科目试卷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满分 100 分,其中客观题 60 分,主观题 40 分。题型可包含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题、问答题、综合分析题等。
3. 考试内容
主要包括:
(1)中学阶段所学的文学、艺术等常识。
(2) 报考该专业应具备的文学、艺术(影视、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知识。
(二)故事写作
1. 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的思维能力、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
(2)考查考生的文字表达和材料组织能力。
(3)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艺术修养和发展潜质。
2. 考试内容与要求
(1)考试内容
根据给定的材料编写一个完整的故事。
材料分为两种类型,每年随机选取其中一种类型进行考试。
类型一:关键词(三个或者以上)。
类型二:一段文字。
(2)考试要求
①故事题目自拟。
②故事内容积极健康,主题明确,并具有一定的原创性。
③故事情节发展既要有戏剧冲突又要符合逻辑。
④故事结构合理,层次清晰,人物形象鲜明。
⑤综合运用多种写作手法,文字通顺,行文流畅。
⑥字数不得少于 1200 字。
(三)影视作品分析
1. 考核目标
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鉴赏能力、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
2. 考试内容与要求
(1)考试内容
考生观看影视作品片段,时长 15 分钟左右,该片段将连续播放两次。
考生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
①作品的题材与类型。
②作品的主题与意蕴。
③作品的形式与风格。
④作品的叙事特征(人物、情节、结构等)。
⑤作品的视听语言。
以上几点,考生不必面面俱到,应根据影视作品片段的类型与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
(2)考试要求
①文章题目自拟。
②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合理。
③不要过多复述影视作品片段内容,注重对作品的鉴赏和分析。
④分析角度可以多样,对作品既可以进行肯定,也可以进行批评。
⑤字数不少于 1300 字。
⑥卷面整洁,字迹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