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在线职业教育23年
下载APP
小程序
希赛网小程序
导航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责编:刘帆 2020-03-30
高职单招资料领取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发[2019]79 号)精神, 为切实做好高职扩招专项工作, 根据教育部、 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 制定我校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一、 组织机构

为确保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研究、 制定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 总体部署, 确定录取原则、 投档控制线, 指导、 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朴子润

副组长: 赵艳杰 朴太红

成 员: 崔明华、 权大哲、 周日新、 朴志远、 朴明熙、 龚全英、 齐永光、 朴林、 金贵华、 文天瑛、 刘平源。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 报名、 命题、 考务、 录取、 保卫和纪检等 7 个工作小组, 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事宜。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 年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面向 5 个专业共 200 名, 具体如下表:

招生专业及计划.png

三、 报考条件、 体检要求

(一) 报名对象分为三类:

A 类: 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B 类: 退役军人(只招走读生, 教学管理利用业余时间授课,实行弹性学制)

C 类: 下岗 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只招走读生, 教学管理利用业余时间授课, 实行弹性学制)

(二) 体检要求:

报名考生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学校将于开学后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四、 报名办法

(一) 报名

1、 报名形式: 登陆我校官网报名

2、 报名时间:

第一次补报名(2019 年秋季入学生):2019 年 8 月 13 日—8 月 25 日

(A 类考生只允许参加第一次补报名和考试)第二次补报名(2020 年春季入学生):2019 年 11 月 13 日—11 月 24 日

3、 报名网址: http://www.lnnc.edu.cn

(二) 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第一次补报名和第二次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可 于 8 月 11 至 12 日 和 11 月 11至 12 日 在 辽 宁 招 生 考 试 之 窗 (www.lnzsks.com) 网站上进行查询。

(三) 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通过网上报名, 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 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名成功。

1、 第一次补报名考生

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查询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 8月 11 日-8 月 25 日中午 12 点前在报名系统注册、 填报志愿、 缴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 8 月 27 日至 8 月 30 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 第二次补报名考生

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查询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 11月 11 日-11 月 24 日中午 12 点前在报名系统注册、 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 11 月 26 日至 11 月 29 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 命题及考试

(一) 命题

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发[2019]79 号)精神, 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 61号) 和我校考试大纲要求由我校组织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流程和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详见附件 3。

(二) 考试科目及分值

1、 A 类: 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考试科目:

文化课: 语文 120 分、 数学 80 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100 分

总分 300 分。

2、 B 类: 退役军人、 C 类: 下岗 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满分 100 分

(三) 考试、 测试时间:

第一次补报名考生: 2019 年 8 月 31 日

第二次补报名考生: 2019 年 11 月 30 日

(四) 考试地点: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沈阳校区)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45 号

表 1: 第一次补报名考生考试时间 2019 年 8 月 31 日

第一次补报名考生考试时间.png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4

表 2: 第二次补报名考生考试时间 2019 年 11 月 30 日

第二次补报名考生考试时间.png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实施细则详见附件 4

(五) 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依据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 严格规范扩招考试考务工作。 对考试环节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 相关条例严肃处理。

六、 录取原则

(一) A 类: 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职业高中) 学生且没有被录取的考生。 已被普通高考、 职业教育对口升学、 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和录取。

考生可报阜新校区三个有序志愿; 按照志愿顺序优先,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 按照文化课总分优先录取; 文化课总分相同时、 按照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文化课成绩未达到 100 分及以上、 职业适应性测试未达到 60 分的不予录取。

(二) B 类: 退役军人、 C 类: 下岗 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考生可兼报两个校区五个志愿; 按照志愿顺序优先,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职业适应性测试未达到 60 分的不予录取。

七、 录取审核

确定预录的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八、 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报名端口查询考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分别于 9 月 6 日前、 12 月 6 日前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学校于 9 月 9 日前、 12 月 9 日前在纪检组的监督下由考务组进行成绩复核并通知考生结果。

九、 学生待遇: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 在学生资助、 专升本、 毕业证书等方面与我校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关于退役军人补偿学费和报考统招专升本, 按国家政策执行。

十、 学费、 住宿费收退费办法

(一) 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学费, 学费标准均为 4000 元/年, 住宿费: 宿舍 400 元/年, 公寓 500 元/年

(二) 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 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十一、 申诉及举报方式

考生对招生录取有异议可拨打如下电话

024-86622725(沈阳校区); 0418-2285066 (阜新校区)

十二、 学校地址

沈阳校区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45 号

招生处电话: 024-86614845

阜新校区地址: 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 40 号

招生处电话: 0418-2281834

辽民师专 2019 年高职扩招咨询 QQ 群: 738800907

附件:

1、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组设置

2、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进程

3、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4、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实施细则

5、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 年 8 月 8 日

附件 1: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组设置

根据《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 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方案》 的工作部署, 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 7 个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能如下:

1.报名组(招生宣传组)

组 长: 崔明华

副组长: 龚全英、 金贵华、 文天瑛

成 员: 陈莹、 山宁、 相关系成员

工作职能: 制作招生简章; 利用电视台、 报刊、 网络等媒体进行招生宣传; 对重点市县和重点生源校,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宣传。 制作网上报名系统, 统计报名信息; 接待到校报名考生,审核报名资格, 采集报考信息。 收取报考学生报名费, 发放准考证

2.命题组

组 长: 权大哲

副组长: 齐永光

成 员: 相关系部命题人员

工作职能: 确定校内命题人员; 制定命题大纲; 印制考试试卷; 组织评卷工作; 汇总考生成绩。

3.考务组

组 长: 朴林

成 员: 教务处工作人员及监考教师

工作职能: 安排考场; 引导考生考试流程; 组织监考工作。

4.纪检监察组

组长: 周日新

成员: 刘平源

工作职责: 与命题专家等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按照上级要求监督检查命题、 收费和录取等工作。

5.保卫组

组 长: 朴明熙

成员: 校内外保卫人员

工作职责: 确定“命题专家入围” 地点的安全保密工作; 负责试卷保存等工作环节的保密安全工作。 负责命题、 判卷期间专家组及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 当天考生家长车辆存放引导等事宜。

6.协调组

组 长: 朴志远

成 员: 学生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能: 负责组织安排考试前考场的卫生和环境布置; 协助教务处安排派遣在校学生做好考生引导和服务工作; 协助招生处派遣学生做好报名、 收费等工作。

7.录取组

组 长: 崔明华

副组长: 龚全英、 金贵华、 文天瑛

工作职能: 根据汇总的考生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 在学校高职扩招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 实施录取; 协调计划(如果计划未完成, 与教育厅协调计划调整事宜); 发放录取通知书; 向省招考办报送录取信息。

附件 2: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进程

第一次补报名工作时间进程

第一次补报名工作时间进程.png

2019 年第二次补报名工作时间进程

2019 年第二次补报名工作时间进程.png

更多资料
更多课程
更多真题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阅读
查看更多

加群交流

公众号

客服咨询

考试资料

每日一练

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