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辽教电【2019】 79 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 特制定我院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方案。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 专业、 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根据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 报名及收费
(一) 报名
1.招生对象: A 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B 退役军人
C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已被 2019 年我省普通高考、 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不再参加报名。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考生高考、 对口升学、 单独招生体检结果,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3.外语课程学院只安排英语教学, 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4.网上报名: 要求考生通过学院官网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报名网址: http://www.lntlhc.com(高职扩招网上报名入口) 。
5.报名时间: 2019 年 8 月 11 日至 8 月 20 日中午 12 点截止或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 11 月 20 日中午 12 点。
6.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资审合格者, 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高职扩招考试, 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请考生注意浏览学院官网(http://www.lntlhc.com) 。
7.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按规定流程和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
8.高职扩招考试录取的学生, 享受高职高专学生同等待遇。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 达到毕业条件, 学院为其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 收费
资审合格的考生需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没有缴纳考试费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 学院视为考生弃考。
三、 考务管理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于 2019 年 8 月 31 日或 11 月 30 日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参加考试, 按考场座位图入座; 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严格考试管理过程, 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考试中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 按教育部令第 18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 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 严肃处理。 对在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 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 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对在监考和技能考核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 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 教务管理
(一) 教学安排
实施分类教学, 对录取的 A 类学生, 与通过高考及高职单招入学的学生一同进行全日制教学; 对录取的 B、 C 类学生, 按照“标准不降、 模式多元、 弹性学制” 原则, 创新教学组织形式、 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
(二) 学生管理
实施分类管理, 对录取的 A 类学生与通过高考及高职单招入学的学生一同管理; 对录取的 B、 C 类学生, 结合学生特点, 适应不同生源、 不同学习时间、 不同学习方式, 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 统筹管理, 分类指导, 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 实行弹性学习、 累计学分制,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
规定内容, 成绩合格, 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 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五、 命题与考试
(一) 命题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2013]30 号) 、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电【2019】 79 号)文件精神,参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意见》 (辽教发[2016]37 号) 和《辽宁省职
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7〕 61 号) 文件制定命题。 (后附: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二) 考试
1.考试方式及科目:
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文化课(数学、 语文) 100 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 100 分, 总分 200 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免文化课考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100 分。 考试方式为笔试。
2.考试日程及时间安排:
第一次扩招补报名考试时间表
第二次扩招补报名考试时间表
3.考试地点: 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地址: 铁岭市新城区钟山路21 号) 。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六、 录取工作
在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 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工作, 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 公平、 公正。
1.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 确定录取分数线。
2.录取方法: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 按照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 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依次按文化课、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优先录取。
3.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报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提交学院党委会批准,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 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4.按教育厅文件规定, 凡被 2019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辽宁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升本、 高职院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不得参加我院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考试录取。
七、 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
通过学院高职扩招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请考生登录学院官网 http://www.lntlhc.com, 点击高职扩招网上报名系统, 输入考生号、 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八、 招生咨询及申诉举报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24-72211555 72216820
申诉举报电话: 024-72218383 72216159
九、 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扩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招生处为办公室。
组 长: 左 力、 王 峰
常务副组长: 刘 涛
副 组 长: 宋大卫、 宋 煜
成 员: 牛奇山、 吴 清、 秦立国、 张 军、 李 波
徐 彦、 王 赟、 李洪波、 冀国民、 刘 双
办公室主任: 牛奇山(兼)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 组织、 协调和监管整个单独招生工作; 研究解决单独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 审定上报文件; 负责组织制定高职扩招考试实施方案、 组织命题、 考试、 评卷、录取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 单独招生考务组、 安全保障组、 纪检监察组, 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 招生录取组
组 长: 牛奇山
副组长: 孙振刚
成 员: 招生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考生报名软件系统开发和管理工作;
2.负责高职扩招宣传、 咨询解答、 来访接待工作;
3.负责高职扩招专业及计划编制、 招生考试方案制定及单独招生申报工作;
4.组织考生报名、 考生信息审核及准考证打印工作;
5.负责高职扩招录取及备案工作;
6.负责录取通知书邮寄工作。
(二) 单独招生考务组
组 长: 秦立国
副组长: 张 颖
成 员: 教务处及相关系、 部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专家组命题、 试卷印刷、 考场安排、 监考、 评卷、 核
分等考务工作。
2.负责遴选、 培训技能考核考官, 组织实施技能考核。
3.考试结束后负责将考试数据报到招生处。
4.协助完成考生要求成绩复核工作。
(三) 安全保障组
网络组组长: 张 军
保卫组组长: 李 波
后勤组组长: 徐 彦
财务组组长: 王 赟
医务组组长: 李洪波
考生引导组组长: 冀国民
成 员: 网络信息管理处、 保卫处、 总务处、 财务处、 校医室、 学生处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网络组负责网络安全与保障工作, 对可能出现的网络故障, 提前做好应急的维修准备和应急的设备准备, 充分保证录取数据安全。
2.保卫组具体负责考试、 录取场地的安全保卫、 车辆疏通和安置工作。
3.后勤组负责供水、 供电、 后勤保障工作, 确保考生报名、 考试、录取期间的网络电源、 电话正常运转。
4.财务组负责考试费等费用收缴工作。
5.医务组负责为考生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凡有考生前来就诊一律开通“绿色通道” , 积极救治。
6.引导组负责准备考场铭牌, 安排引导员, 维持候考考生秩序,有序引入考场。
(四) 纪检监察组
组长: 刘 双
成员: 纪检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 检查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及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情况。
附件 1: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
表 1: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第一次补报名工作时间表
表 1: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第二次补报名工作时间表
注: 本表为具体工作安排, 如有工作与教育厅时间不一致, 则以教育厅规定时间为准, 完成相关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