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
根据《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电【2019】 79 号) 的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招生的实际情况,我院特制定了 2019 年高职扩招的招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 关昕
成 员: 张贵武、 李红军、 张忠良、 石志堃
(一) 领导组办公室主任: 石志堃
成员: 国振坤、 赵静、 蒋李、 刘黎鑫、 何生勇、 王家坤、 赵红霞、 尹璐、 姜迎霞、 马浙宁、 马广龙、 马鑫、 郭晨、 田旺、 李阳、 李金健、 宋恩义、 刘贝、 太悦负责协调高职扩招各小组工作;正确把握高职扩招的有关政策。
(二) 纪检监察组: 王丽娜
负责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岗位职责, 严明工作纪律; 追究违纪人员责任; 保证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公开、 公平、 公正。
(三) 命题与考务工作组: 初明、 周立国、 李艳
负责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文化基础测试的命题、 组织考试、 评卷等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电【2019】 79 号) 精神, 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 11 号) 文件, 特制定我院命题考试管理办法, 详见附件。
(四) 宣传组: 田惠
负责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网上报名的技术支持,保证学院网站的正常运转;负责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高职扩招招生的有关政策、程序、 规定和工作进程。
(五) 录审组: 赵静、 赵红霞
负责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章程的制定和上报; 招生专业和计划的审定; 报名工作的组织和宣传; 印制招生简章; 按规定录取考生并上报省招办备案; 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已录取学生报到。
二、 招生专业及学费
凡符合 2019 年高职扩招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 且符合我院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者, 均可登陆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dlqcxy.net)进行网上报名。
(一) 网上报名、 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dlqcxy.net ) , 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网上报名、 填报志愿时间:
第一阶段: 2019 年 8 月 11 日—8 月 14 日
第二阶段: 2019 年 11 月 11 日—11 月 14 日,考生可填报 3个志愿, 若所报专业计划录满, 需服从调剂, 否则不予录取。
(二) 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开始后, 我院将逐一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 缴纳报名考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到我院招生办缴纳报名考试费。 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 120 元。
(四)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请于一个工作日后在学院官方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 考试时间
第一阶段考试时间: 2019 年 8 月 31 日(第一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生) ;
第二阶段考试时间: 2019 年 11 月 23 日(第二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生) 。
四、 考核办法
普通高中学生考核方式采取笔试, 考试科目: 数学、 语文、英语, 总计 300 分。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形式加专业综合课加专业技能测试。考试科目:
数学、 语文、 英语、 专业综合课、 技能测试总计 500 分。 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采取笔试形式, 考试科目: 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测试, 总计 100 分。
考核具体日程安排
注: 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五、 成绩公布
我院高职扩招招生总成绩于 9 月 2 日和 11 月 25 日在我院网站公布, 考生可登陆查看(http://www.dlqcxy.net)。 对成绩若有疑问, 可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电话: 0411-86446573。
六、 录取程序及规则
(一) 我院高职扩招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 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参加我院高职扩招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按考生类别分别在每类招生计划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 依次以数学、 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 我院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五) 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备案。
(六)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结果, 下发录取通知书。 高职扩招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七)录取数据由辽宁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 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八) 我院高职扩招招生录取时间第一阶段 9 月 20 日前、 第二阶段 12 月 20 日前, 录取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 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新生, 2019 年秋季入学; 第二次参加考试录取的新生, 2020 年春季入学。
七、 收费情况说明
(一)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各专业学费详见“二、 招生专业及学费” ; 住宿费 1200 元/年。
(二)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 (辽价发[2011]53 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八、 其他规定
(一) 通过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 在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采取分类编制人员培养方案, 实施分类管理, 单独编班,单独教学。
(二) 考生需参加辽宁省 2019 年高考体检, 录取考生的身体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三) 录取考生入学后不予调整专业。
(四)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的, 可通过正常渠道向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九、 申诉和举报
申诉电话: 0411-86446075; 举报电话: 0411-86446573
十、 咨询电话及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 0411-86447739、 86446929、 86510638
学院网址: http://www.dlqcxy.net
微信公众号: dlqcxy
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