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2019 年《政府工作报告》 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 100万人的有关要求,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 6 号) 精神,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 79 号) 文件精神, 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王小巍
副组长: 马强、 徐哲、 肖云强
成 员: 郝建民、 高泽明、 刘天保、 刘瀚洋、 李刚、 李天沐、 王英敏、 王晓雪、 邹亚新、 赵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集体研究决定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负责单独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同时,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 安全保障组、 纪检监察组、 招生考务组等四个工作小组。
二、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三、 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A 类招生对象收费标准为: 15000 元/年, B 类 C 类招生对象收费标准为: 8000 元/年。 我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 53 号) 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四、 报名流程
(一) 报名
第一次补报名第二阶段时间为 7 月 31 日-8 月 7 日。 报名对象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 已参加 2019 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 不再参加报名。全省高职扩招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 10 月 14 日-10 月 20 日。 报名对象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 已被 2019 年我省普通高考、 职业教育对口升学、 单独考试招生等录取的考生, 不再参加报名。 具体报名办法按省招考办通知执行。
(二) 资格审核
高职扩招第一次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8月6日-8月10日。高职扩招第二次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 10 月 21 日-10 月 31 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技工学校学籍、 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身份;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新型职业农民身份。 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的审核条件按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次补报名和第二次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可于 8月 11 至 12 日 和 11 月 11 至 12 日 在 辽 宁 招 生 考 试 之窗(www.lnzsks.com) 网站上进行查询。
(三) 志愿填报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 8 月 11 日至 8 月 15 日;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 11 月 11 日至 15 日。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取得 19 开头的14 位考生号) 进行网报填报志愿。 网址: http://www.dlufe.edu.cn/要求考生通过大连财经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和填报志愿;志愿表中设置 4 个专业志愿, 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栏。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缴费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考试前 3 天在网上公布, 请考生注意浏览大连财经学院官网 http://www.dlufe.edu.cn/
(四) 考试费用
考生需交报名考试费 120 元/生。 交费方式采取网上缴费, 在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按要求缴费(用支付宝缴费)。 交费日期, 第一次报考截止至 8 月 15 日下午 16 点; 第二次截止至 11 月 15 日下午 16点, 逾期未缴费者视其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
(五) 打印证件
第一次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请于 8 月 20 日—8 月 22 日打印《准考证》; 第二次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请于 11 月 19 日—11 月 21 日打印《准考证》。 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发放准考证。
(六) 考生体检
所有考生需要自行体检, 保证身体健康, 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和复查。
五、 考试录取
(一) 考试时间
第一次考试时间为 8 月 31 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为 11 月 23 日。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二) 考试内容
1.A 类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文化课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满分为 300 分。 试卷由大连财经学院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 并按省招考办要求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工作, 最后将考试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
(1) 文化课考试科目: 采取笔试方式, 语文一张卷 100 分、 数学一张卷 100 分, 满分 200 分。
(2) 综合素质测试: 采取对考生行为评价和面试方式, 满分 100分, 60 分及格。
2.B 类退役军人: 职业适应性测试, 根据本人工作经历、 工作成果进行行为评价和面试方式, 满分 100 分, 60 分及格。
3.C 类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本人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进行行为评价和面试方式,满分 100 分,60 分及格。
(三) 考务管理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 确保命题安全, 保证试题质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 79 号), 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 号) 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做出如下规定。
1.单独考试的命题、 考试与评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贯彻“分级管理、 逐级负责” 原则, 加强考试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做到万无一失。
2.教务处具体负责制定考试大纲, 并对外公布; 负责命题、 试卷印刷和保管; 负责考场安排、 监考等考务工作; 负责组织人员阅卷、核分以及公布成绩。 学校纪委全程负责监督和检查, 对考试安全负总责。
(四) 考试安排
1、 考试地点: 大连财经学院(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人文街80 号) 最终以准考证写明的地址为准。
2、 考试具体时间:
3.成绩查询及复核: 参加第一次考试的考生于 9 月 5 日登陆大连财经学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 参加第二次考试的考生于 11 月 25 日大连财经学院官网查询考试成绩。
(五) 录取工作
在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 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 确保录取工作公开、 公平、 公正。
1.按照分数优先录取的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当总成绩相同时, 按考生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 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当考生文化课成绩再相同时, 按照数学成绩高低依次录取。
2.凡在高职扩招专项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 按教育部令第 18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处理。 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录取结果在大连财经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4.第一次考试录取完成时间为 9 月 20 日; 第二次录取完成时间为 12 月 20 日, 录取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 就业、 专升本、 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6.第一次考试录取的新生于 2019 年秋季入学; 第二次考试录取的新生于 2020 年春季入学。
六、 申诉方式
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的纪律由学校纪委负责, 考生对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有异议的, 需要申诉和举报, 可以向学校纪委反映, 联系电话0411-39265028, 投诉信箱: dacaijiwei@163.com。
七、 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 0411-39265023 0411-39265011
2.咨询 QQ : 595667618597428929
3.学校网址: http://www.dlufe.edu.cn/
大连财经学院
2019 年 8 月 7 日
附件:
大连财经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注: 以上时间将根据省招生办的 2019 年单招日程安排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