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2019 年《政府工作报告》 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的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9〕 6号) 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电〔2019〕 79号)文件精神, 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电
〔2019〕 79 号)文件精神, 严格按照学校《沈阳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暂行规定》 , 确保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整个过程公平、 公正、 公开。
二、 组织机构
我校为确保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康举
副组长: 陈 刚、 杨 林、 邵 玉、 李文国、 石 伟、
刘艾秋、 公丕国
成 员: 梁 爽、 王 磊、 周永昌、 张玉明、 赵 林、
刘树民、 孙洪飞、 白 静、 姚 勇
职 责: 负责研究制定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政策, 确定招生计划, 制定实施方案, 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 成立履行其相应职能的招生专项工作组:
1.考务组(教学管理部负责)
组 长: 梁 爽
组 员: 赵金玉、 王广太、 李冬明
职 责: 负责针对不同类型生源多样化特点, 按照“标准不降、 模式多元、 学制灵活” 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同时负责组织命题、 组织考试、 确定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招生宣传组
招生宣传组根据职责不同分为媒体宣传组和线上线下宣传组。
(1) 媒体宣传组(党群工作部、 招生就业部)
组 长: 王 磊、 白 静
组 员: 胡晨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 负责在学校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网络媒体等渠道对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宣传。
(2) 线上线下宣传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培训学院)
组 长: 刘树民、 孙洪飞
组 员: 崔 勇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职 责: 针对不同类型的生源, 开展宣传动员, 主动挖掘生源, 向考生做好政策咨询服务, 组织生源报考。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负责对 A 类(普通高中和高职毕业生) 和 B 类(退役军人) 进行宣传。
培训学院: 负责对 C 类(下岗失业工人、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进行宣传。
3.招生录取组(招生就业部负责)
组 长: 王 磊
组 员: 崔 勇、 胡晨晨
职 责: 负责组织协调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上报录取结果、 以及各类信息公布。
4.纪检监督组(督导审计部)
组 长: 赵 林
职 责: 负责阳光工程以及对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全过程监督招生考试各个环节, 受理相关信访投诉举报, 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 公平、 公正。
5.财务工作组(资产财务部)
组 长: 张玉明
组 员: 徐焕玲
职 责: 负责收取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学费等相关费用。
6.网络安全组(网络管理中心)
组 长: 姚 剑
组 员: 李 平
职 责: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网络运行安全、 稳定。
7.后勤保障组(后勤保障部)
组 长: 姚 勇
组 员: 杨 威、 张天琦
职 责: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各环节的安全、 保卫、 交通以及卫生保障等工作。
三、 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 民办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 (辽教发【2011】 53 号) 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四、 报名条件
1.参加我省 2019 年高职扩招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和已参加我省 2019 年统一考试报名(含普通高考、 职业教育对口升学、 高职单招) 且没有被录取的考生。
2.报名考生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五、 报名流程
经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通过, 并取得“19”开头的 14位考生号后, 登录沈阳工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入口(www.lnzslm.com/sygxy)进行报名, 本次报名不收报名费。
1.报名时间: 第一次 8 月 11 日 8: 00-8 月 20 日 16:00第二次 11 月 11 日 8: 00-11 月 19 日 16:00
2.报名形式: 考生通过学校登录沈阳工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入口(www.lnzslm.com/sygxy)进行实名注册, 按照流程进行报名。
3.填报志愿: 考生可在对应类别招生专业中填报 7 个有顺序的专业志愿, 并可以选择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4.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5.打印准考证: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使用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 命题及考试
考试工作在辽宁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校自主命题, 自行组织考试。
1.命题: 学校自主命题考试。
2.考试形式:
A 类考生: 语文 100 分、 数学 100 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100 分, 总分 300 分。
B、 C 类考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100 分
3.考试时间:
第一次考试时间: 2019 年 8 月 24 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 2019 年 11 月 23 日
A 类考生在考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及高中毕业证, B 类考生和 C 类考生携带身份证。
4. 考试地点: 沈阳工学院
5. 对于考试过程中, 有违纪、 作弊行为的考生, 予以取消成绩处理。
七、 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志愿表中设置 7 个专业志愿, 同时设置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栏。
八、 录取工作
在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阳光招生, 确保录取公开、 公平、 公正。
1. 对于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 我校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 依次按语文、 数学、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对于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成绩, 按照“分数优先” 的原则进行录取,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 学校予以免试录取。
九、 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 报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 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2.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 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 地点向我校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 否则不能被我校录取。
3.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 联系方式
地 址: 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东段 1 号
邮 编: 113122
咨询电话: 024-56618811、 024-56618855
监督电话: 024-58217111
学校网址: http://www.situ.edu.cn
附件 1: 沈阳工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2: 沈阳工学院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沈阳工学院
2019 年 8 月
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