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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责编:刘帆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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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精神,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国高职院校扩招 100 万人” 的重大决策部署, 根据教育部六部委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及辽宁省印发的《关于做好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要求, 我院将于 2019 年开展高职扩招工作。

一、 组织领导机构

我院为确保 2019 年高职扩招工作顺利完成, 在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学院成立扩招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组 长: 鲍风雨、 任 冰

常务副组长: 孙秀延

副 组 长: 崔忠江、 李 兵、 王大文

成 员: 学院各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 刘国军

二、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安排

2019 年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计划 学制: 3 年

专业名称 合计普通高中和
中职毕业生
(A)
退役军人
(B)
下岗失业工
人、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
(C)
备注
物流管理 120 40 40 4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80 40 40

模具设计与制造 40 40


动漫制作技术 80 40 40

电梯工程技术 40 40


计算机网络技术 80 40 40

物联网应用技术 40 40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说明:考生按报考要求最多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

三、 报名及收费

1. 符合 2019 年高职扩招条件的考生。

2.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 要求考生无色盲、 色弱; 听力正常, 无耳聋; 体重在正常标准内;口齿清楚, 无口吃、 舌短现象; 无传染病、 狐臭、 哮喘病史、 精神病史, 肝功能正常; 五官端正、 面部无缺陷; 四肢发育正常、 无缺陷、无明显内外八字, 无“X” 形腿、 “O” 形腿; 面部、 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 色斑等。

说明: 报名工作结束后, 我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及录取资格。

3. 报名时间

第一次扩招: 2019 年 8 月 12 日至 8 月 20 日。

第二次扩招: 2019 年 10 月 15 日至 11 月 15 日。

4. 学院报名网址: http://www.lgzy.com.cn

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的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工作。

5. 资格审查。 考生在我院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考生个人资格审

查情况。

6. 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报名考试费 120 元(注: 查询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交费) 。 考生通过当地银行进行汇款,汇款时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后 4 位) 。 汇款银行及账号见下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汇款账号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中国建设银行
沈阳崇宁支行
21001424101052501319-0003

7.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没有交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8. 考生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参加考试, 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报名缴费成功后, 费用一概不退。

四、 命题与考务组织管理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辽教电〔2019〕 79 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考试命题、 组考、 阅卷等工作环节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 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 11 号)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我院的《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进行命题。

五、 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一) 考试科目

1.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考试方式。文化素质为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 职业技能为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面试) 。

2.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免除文化素质考试。 考核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

(二)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8 月 24 日 8: 30-10: 30 文化课考试(语文、 英语)
8 月 24 日 8: 30-15: 00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11 月 23 日 8: 30-10: 30 文化课考试(语文、 英语)
11 月 23 日 8: 30-15: 00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三) 考试地点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 甲 5 号)

六、 招生录取办法

(一) 考生成绩查询

1.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查询时间: 第一次扩招 2019 年 8 月 26 日零时

第二次扩招 2019 年 11 月 26 日零时

(二) 成绩复核

1.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 48 小时内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进行成绩的复核申请工作。

2.学院会在接到考生申请的 48 小时内完成绩的复核和答复工作。

(二) 录取原则

按志愿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七、 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备案与发布

1.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 按教育部令第 33 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处理。 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经省招考办审核如果出现考生被我院和其他院校同时录取, 考生必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我院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书面申请) , 否则不能被我院录取。

3.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考生可在

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预录取结果。 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我院将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如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 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 招生咨询、 申诉和举报电话受理方式

严格纪委监察。学院纪委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 公平、 公正、 透明。 学院纪委监察电话: 024-62454757。

九、 学费及退费办法

学院单独招生专业学费 5000 元/年, 按《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按月退费(全年按 10 个月计算) 。

十、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宣传网址

网址: http://www.lgzy.com.cn

电话: 024-62454711、 6245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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