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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责编:刘帆 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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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电〔2019〕 79 号) 要求,我院将实施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我院成立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组织领导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设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办公室, 挂靠在招生就业部, 具体负责学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忠彬

常务副组长: 潘玉昆

副组长: 程 欣 王巨斌 贾德民 张祥春

成 员: (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 强 王艳霞 尹满新 冯 颖 冯 蕾 吕宝军 朱 峰 朱志民 刘宏达 闫玉民 杨 兰 杨俊鹏 谷云香 张 鹤 张 薇 张兴福 张海军 张新山 陈玉勇 陈志国 陈育林 周 静 郑祥辰 赵晓光 胡殿利 贺 威 高千荣 郭峻玮 黄永洁 阎文实 覃 斌 管 健

办公室主任: 张海军(兼)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 组织、 协调和监管整个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 研究解决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审核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制方案; 审定上报文件; 负责组织制定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实施方案、 实施命题、 考试、 评卷、 录取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务组、安全保障组、 纪检监察组, 具体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 报名录取组

组 长: 张海军

副组长: 张华彬

成 员: 李幼平 胡玉海 王昊迪 李 军 姬翔宇 王冰冰 李 威 邹阿茜 王少游

工作职责:

1.负责考生报名软件系统开发及维护工作;

2.负责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宣传工作;

3.负责高职扩招专项考试专业及计划编制招生考试方案制定及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申报工作;

4.组织考生报名、 考生信息审核工作及准考证打印工作;

5.负责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及备案工作;

6.负责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工作。

(二)考务组

组 长: 冯 颖

副组长: 周兴本 陈明明

成 员: 王明坤 朱晓岩 敖 曼 朱 琳 李红丹 孟 玲 关振生 孙玉果 王 瑶 叶长秋 宋清滨 张莹 李 化 李 杰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专家组命题、 试卷印刷、 考场安排、 监考、判卷、 核分等考务工作。

2.负责制定考试大纲。

3.负责将考试成绩录入考试软件系统, 并打印纸质成绩册。

(三) 保障组

网络组组长: 朱 峰

保卫组组长: 胡殿利

后勤组组长: 张新山

成 员: 刘 雷 王玉龙 李玉强

工作职责:

1.网络组负责对考生报名、 考试、 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网络安全与保障工作。

2.保卫组负责考试、 录取场地的安全保卫、 秩序维持、车辆疏导和安置工作。

3.后勤组负责供电、 通讯、 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 确保考生报名、 考试、 录取期间的网络、 电源、 电话正常运转。

(四) 纪检监察组

组 长: 郭峻玮

成 员: 苏 展 郭晓凡 周春彬

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 检查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及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情况。

二、 扩招专业与计划(见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1 环境评价与咨询服务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40 3 4500
2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40 3 5000
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40 3 4700
4 供用电技术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40 3 4500
5 建筑工程技术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 40 3 4700
6 畜牧兽医 退役军人 40 3 4800
7 食品加工技术 退役军人 60 3 4800
8 园艺技术 退役军人 40 3 4700
9 园林技术 退役军人 40 3 5000
10 园林工程技术 退役军人 40 3 4500
11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退役军人 60 3 4500
12 家具设计与制造 退役军人 60 3 4500
13 工程测量技术 退役军人 40 3 5000
14 测绘工程技术 退役军人 60 3 4500
15森林生态旅游
(马术休闲骑乘)
退役军人 40 3 5000
16 旅游管理 退役军人 40 3 4500
17 市政工程技术 退役军人 60 3 4800
18工商企业管理
(商业企业管理)
退役军人 40 3 5000
19 物流管理 退役军人 40 3 4500
20家政服务与管理
(儿童服务与管理)
退役军人 40 3 4500
21 社区管理与服务 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40 3 4500
22 物业管理 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60 3 4500

注:

1.招生专业以省教育厅批准结果为准, 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2.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

语教学。

三、 报名及收费

(一) 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1.报名

(1) 报名条件: 取得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 报名形式: 按照身份类别对应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报名

(3) 报名时间: 2019 年 8 月 11-14 日 24 时。

(4) 报名网址: http://www.lnstzy.cn(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5) 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 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资审合格者, 方可参加校组织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考生请于 8 月 21 日 12:00 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纳考务费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登陆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20元。

4.准考证打印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 8 月 22日、 23 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没有缴纳考务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5.资审合格的考生将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参加考试。 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6.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1.报名

(1) 报名条件: 取得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2) 报名形式: 按照身份类别对应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报名

(3) 报名时间: 2019 年 11 月 11-14 日 24 时。

(4) 报名网址: http://www.lnstzy.cn(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5) 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 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资审合格者, 方可参加校组织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考生请于11月21日12:00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纳考务费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登陆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20元。

4.准考证打印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在 11 月 22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没有缴纳考务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5.资审合格的考生将于 2019 年 11 月 23 日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参加考试。 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6.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四、 命题与考务管理

(一) 命题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 确保命题安全, 保证试题质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 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电〔2019〕 79号) , 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发〔2019〕 11 号) , 《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辽招考办字〔2017〕 61 号) 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 详见附件。

(二) 考务管理

1.学院成立考务工作组织机构, 加强考务组织管理, 规范考核程序。

2.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工作, 切实抓好试卷运送、 分发、保管以及组考等关键环节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 强化责任制, 规范操作流程。

3.进一步细化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加强监考管理,严格考试纪律, 整个考务工作按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的规定进行。 同时提高考试组织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 确保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试安全、 平稳、 顺利进行。具体详见《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务实施细则》

五、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一) 考试时间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时间.png

(二) 考试内容

报名身份为普通高中、 中职毕业生的考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的考试形式为笔试,职业技能的考试形式为职业适应性笔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 数学, 每科 100 分, 满分 200 分; 职业适应性笔试, 满分 100 分, 总分为 300 分。

报名身份为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考生, 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但需要进行职业技能考试, 其考试形式为职业适应性笔试, 满分为 100 分。

(三) 考试地点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 号)

(四) 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对考生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3 号令) 执行。 依据教育部规定, 扩招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 对在考试中作弊的考生, 取消其扩招各科考试成绩, 并将作弊处理有关材料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扩招中违规的工作人员, 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36 号令) 处理。 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 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 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 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 志愿结构及相关要求

(一) 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志愿表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 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 栏。

(二) 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志愿表中设置 2 个专业志愿, 同时设置了“服从专业调剂” 栏。

七、 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实施计算机录取, 确保录取公开、 公平、 公正。

1.总成绩构成

普通高中、 中职毕业生的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满分总分 300 分。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考生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满分总分 100 分。

2.录取控制线

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时, 将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总成绩最低分数要求, 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3.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 中职毕业生的考生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 按照“分数(总成绩) 优先” 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 对专业志愿(含志愿顺序) 、 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 依次按照数学、 语文、 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按照排序先后依次安排专业录取。 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考生对总成绩达到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 按照“分数(总成绩)优先” 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 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技能成绩相同的, 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笔试的第一项、 第二项成绩, 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八、 录取审核

1.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 报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预录取结果。

2.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 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一) 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可于 2019 年 8月 27 日 12 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第二次高职扩

招专项考试的考生可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 12 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二) 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可于 2019 年 8月 30 日 12 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 第二次高职

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可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 12 时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预录取结果。

十、 考试成绩复核时间及方式

(一) 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第一阶段的考生对本人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有异议, 应于 8 月 27 日 12:00--8 月28 日 12: 00 前凭本人准考证、 身份证和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学院教务部按照纪检监察部登记汇总的复核申请数据, 分科打印成绩复核表, 并在纪检监察部监督下, 于 8 月 28 日 14: 00-17: 00 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 由学院纪检监察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二) 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对本人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有异议, 应于 11 月 26 日 12:00--11 月 27 日12: 00 前凭本人准考证、 身份证和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学院教务部按照纪检监察室登记汇总的复核申请数据, 分科打印成绩复核表, 并在纪检监察部监督下, 于 11 月 27 日 14: 00-17: 00 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 由学院纪检监察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十一、 申诉及举报方式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由学院纪检监察部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 024-29815093

十二、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 186 号(南校区)

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 10 号(北校区)

招生热线: 024-89109069(南校区) 、 81035221(北校区)

传 真: 024-29815867

咨询 QQ 群: 586211045

学校网址: www.lnst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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