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 79 号) 文件精神, 我院 2019 年将开展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暨单独招生(第三批) 工作, 招生专业为 10 个, 招生计划为 800 人。
具体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为确保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部署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各项工作。
1.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周 铭
副组长: 李 辉 勾殿红
组 员: 罗革云 王 新 张洪雷 张贺公 张树田魏孔鹏 胡 鹏 孟 微 郑敏丽 陈 星 王 辉 全占茂
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
试暨单独招生(第三批) 工作, 研究解决命题、 考试、 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下设如下工作组:
(1) 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 招生与就业处)
主要职责: 编制招生计划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 协调各组工
作计划的落实; 负责文化课、 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命题及考务工作; 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 各种信息、 数据的汇总和传递; 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 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 教务处)
主要职责: 负责考试试题的命题、 审核和保管; 编排和落实考场; 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 组织考试、 批卷及登录成绩。
(3) 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 安全保卫处)
主要职责: 负责试卷转递、 保管的安全; 维护报名、 考试期间校园秩序; 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4) 财务组(责任部门: 财务处)
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本次考试财务制度及报名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 网络组(责任部门: 信息网络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考生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6) 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 纪委监查审计处)
主要职责: 负责考试、 录取等重要环节、 重要事项的监督监察工作。
(7) 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 后勤处)
主要职责: 负责单独招生期间学院供电、 通讯、 校园环境卫生、 饮食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三、 报名及收费
1.报名条件
(1).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A)。已报名参加我省 2019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
的考生, 或于 7 月 31 日至 8 月 5 日、 10 月 14 日至 10 月 20日进行补报名的普通高考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此次招生考试。
(2) .退役军人(B)。 退役军人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 具体审核条件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相关规定
执行。
(3)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C)。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身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具体审核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4) .新型职业农民(C)。 新型职业农民身份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 具体审核条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规定
执行。
(5) .体检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 我院承认体检结果, 入学后复查。
2.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 120 元。(不予退费)
四、 志愿填报办法及相关事项
1.志愿填报时间:
(1) 第一次报考志愿时间: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 8月 11 日至 8 月 14 日, 登陆我院官方网站进行志愿填报(注意: 填报过程中身份类型必须选择准确, 否则报考失败后果自负)。
(2) 第二次报考志愿时间: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 11月 11 日至 11 月 14 日, 登陆我院官方网站进行志愿填报(注意: 填报过程中身份类型必须选择准确, 否则报考失败后果自负)。
2.志愿填报方式: 网络填报
3.志愿填报具体程序:
考生登录我院官网 http://www.pjvtc.edu.cn,点击“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 端口。 按流程, 第一步: 注册(请直接点击“注册” 字样, 再进行信息填写)。 请用真实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注册并保存。 注册填报成功后记住密码。 第二步: 登录。 用身份证号和注册时设定的密码登陆。 如登录密码忘记, 可通过回答问题查找, 如果不能找回可与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管理员联系。 第三步: 进行网上缴费, 查询报名资格审查是否通过。 第四步: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 志愿设置: 第一志愿 1 个, 有序参考志愿 2 个。 报名考试费每生 120 元。 报名缴费成功后, 如放弃报考, 报名费不予退费。
4.资格审核: 由我院招生与就业处根据省招生办、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审核结果, 再次确认报考的考生是否具有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报考资格, 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考试(主要审核考生号、 身份证等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招生与就业处不另行通知)。
5.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缴费截止时间前缴纳 120 元考务费, 逾期未缴费者视其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准考证获得方式及时间:
(1) 参加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第一次考试的考生 8 月 20—23 日, 考生登陆报名端口自行打印准考证。
(2)参加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第二次考试的考生 11 月 19—22 日, 考生登陆报名端口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 命题与考试办法
1.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 79 号) 文件精神, 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9 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辽教发〔2019〕 2 号) 文件精神, 自主命题。
2.考试科目
A 类考生: 文化课 200 分(语文、 数学各 100 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 100 分, 总分 300 分。
B、 C 类考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 100 分
3.考试方式:笔试
4.考试日期和地点安排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日期安排表
注: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考生开考前30 分钟进入考场, 开考后 15 分钟禁止入场。
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对于一般违纪的考生, 违纪科目记零分, 对于违纪情节严重者, 按照高考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考试分数查询和分数异议处理时间:第一次考试的考生 8 月 26 日登录我院网站报名系统查询考试分数, 如对分数有异议请于 26 日 8:30—11:00 联系我院招生与就业处进行分数校核(超过时间将不予处理)。第二次考试的考生 11 月 25 日登录我院网站报名系统查询考试分数, 如对分数有异议请于 25 日 8:30—11:00 联系我院招生与就业处进行分数校核(超过时间将不予处理)。
六、 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我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暨单独招生(第三批) 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进
行。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第一次考试和第二次考试的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分数线, 在录取控制线上, 按照“志愿优先” 原则, 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总分相同的考生, 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数学成绩、 语文成绩排序录取。
根据录取办法确定预录取名单, 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 在我院官网站公布, 并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 学生入学后的相关政策
1.入学后学生由我院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管理,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达到毕业条件, 颁发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录取考生相同的学历证书。
2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学生的收费标准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录取考生的收费标准相同。
3.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与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录取考生的待遇相同。
4.退费说明
首先由学生及家长提出退学申请, 持退学申请单到学院招生与就业处等学生相关管理部门办理退学手续, 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办理退费时需持退学申请单及缴费凭据, 财务处根据缴费凭据金额, 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八、 申诉及举报方式
1.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电话: 0427-2936016
九、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时间表
2019年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工作日期和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7 月 31 日—8 月 5 日 | 指导考生省招 办报名 |
2 | 8 月 11 日—8 月 14 日 | 填报志愿、 缴费 |
3 | 8 月 15 日—8 月 20 日 | 资格审核、 缴费 |
4 | 8 月 20 日—23 日 | 打印准考证 |
5 | 8 月 24 日 8:30—10:00 | 考试 |
6 | 8 月 26 日—28 日 | 录取 |
7 | 9 月 20 日前 | 省招办备案 |
2019 年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工作日期和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10 月 14 日—10 月 20 日 | 指导考生省招 办报名 |
2 | 11 月 11 日—11 月 14 日 | 填报志愿、 缴费 |
3 | 11 月 15 日—11 月 19 日 | 资格审核、 缴费 |
4 | 11 月 19 日—22 日 | 打印准考证 |
5 | 11 月 23 日 8:30—10:00 | 考试 |
6 | 11 月 25 日—27 日 | 录取 |
7 | 12 月 20 日前 | 省招办备案 |
十、 招生考试应急方案见附件。
十一、 联系方式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正邦路 999 号
邮编: 124000
招生热线: 0427-2936777 2936004 6952899
传真: 0427-2936776
网址: http://www.pjvtc.edu.cn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