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为保证我院2019 年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 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要求及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
注: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以省计划部门公布为准。退学学生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宿费。
二、 报名、 收费及领取准考证
(一) 报名
报名条件:
1、 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退役军人和下
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
2、 考生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的正确性负责。 如有不符合条件者, 一经发现, 取消录取资格, 其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报名、 报志愿时间: 我院扩招专项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8 月 10 日开通。
报名方式: 我院校园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www.419.com.cn。
(二) 领取准考证
8 月 23 日(第二次 11 月 22 日) 17 时前到学校领取准考证(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网上自行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120 元。 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 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 报考考生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
(二) 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认证, 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 命题与考务管理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19】79 号), 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 61 号) 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 制定本办法。 具体细则详见附件。
五、 考试时间、 地点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8 月 24 日上午 9: 30-11: 3011 月 23 日上午 9: 30-11: 30(第二次报名)
考试地点: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考试形式:
(一) 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 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考试, 以面试形式进行。 满分 200 分, 其中文化素质 100分, 职业技能 100 分。
(二) 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按照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
试, 以面试形式进行。 满分 200 分。
六、 招生录取时间、 录取办法及其它
(一) 录取时间:
第一阶段录取: 2019 年 9 月 5 日前, 学校公布考生预录取结果, 9 月 20 日前公布正式录取结果。 扩招录取
新生到校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录取: 2019 年 12 月 5 日前, 学校公布考生预录取结果, 12 月 20 日前公布正式录取结果。 录取新生
2020 年春季入学,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 录取原则: 在省教育厅、 招考办及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 公开、 公平、 公正录取。
(三) 录取办法
1、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学校划定录取控制线。 成绩相同者, 按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排序录取。
3、 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 并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预录取名单经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
室核准后, 形成正式的录取名单。
(四) 相关说明
我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期间所有相关信息均在校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因未按公告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七、 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公布与备案
9 月 5 日(12 月 5 日) 接受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9 月 5日(12 月 5 日)前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并公布预录取结果,9 月 24 日(12 月 24 日) 前到省招办备案并网上公布备案后录取结果。
八、 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为确保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八个保障小组, 统筹部署单独招生各项工作。
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王会勇
副组长: 杨振永、 刘玉东、 闫永明、 薛秋江、 衣颖、刘辉。
成员: 姜亚军、 陈杰、 田景林、 陈西里、 黄林栋、 王丽娜、 崔华、 谢大龙、 王丽新、 李健、 刘军、 贾健及各院系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
1、 安全保卫组: 组长 杨振永, 成员 黄林栋
2、 纪检监察组: 组长 杨振永, 成员 刘军
3、 命题与考务组: 组长 刘玉东, 成员 姜亚军及各院系主任
4、 考场巡视组: 组长 闫永明, 成员 刘军
5、 招生录取组: 组长 薛秋江, 成员 王丽娜
6、 突发事件应急组: 组长 薛秋江, 成员 王丽新
7、 后勤保障组: 组长 衣颖, 成员 田景林、 陈西里
8、 咨询及宣传组: 组长 刘辉, 成员 陈杰、 贾健、 李健
九、 责任追究
学校对存在舞弊、 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进行责任追究, 一经查实, 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 受理招生咨询、 申诉及举报方式
招生期间招生办在工作日有工作人员专门受理考生及家长的电话或现场咨询
申诉及监督电话: 0419-2480066
十一、 联系方式
地 址: 辽阳市铁西路 150 号
邮政编码: 111004
传 真: 0419-2480096
咨询电话: 0419-2480096 2480098
网址: www.419.com.cn
附件:
2019 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