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 招生对象
1、 已参加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第一次和第二次补报名工作且通过资格审核、 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普通高中生、 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 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考生。
2、 已参加全省普通高考报名(含普通高考、 职业教育对口升学、 高职单招报名)且没有被录取的考生。
二、 招生专业和计划
说明:
1、 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 且只建议男生报考, 身体条件要求见第八项体检要求。
2、 招生计划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3、 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 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 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dlvtc.edu.cn), 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 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一个服从志愿。网上报名、 填报志愿时间: 第一阶段 2019 年 8 月 11 日—8 月 25 日。
第二阶段 2019 年 11 月 12 日—11 月 17 日。
2.资格审查、 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参加第一阶段考试的考生于 8 月 26 日 14:00 后(第二阶段 11 月 18 日 14:00 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 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 第一阶段可于 8 月 27 日 14:00 前(第二阶段 11 月 19 日14:00 前) 通过电话向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 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 第一阶段 8 月28日。
第二阶段 11 月20 日。
缴费标准: 参考辽宁省物价局和辽宁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明确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收费政策的复函》, 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 120 元。
报名考试费退费说明: 资格审核通过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 因重复缴费的, 予以退回多缴纳的报名考试费; 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 不退回报名考试费。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 第一阶段请于 8 月 30 日(第二阶段 11 月22 日) 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 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4.考试时间:
第一阶段 8 月31日。
第二阶段 11 月23日。
四、 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包含数学、 语文和英语, 安排在同一场次考试。 数学、 语文、 英语、 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均为 100 分。
A 类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满分 400 分; B 类、 C 类考生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满分 100 分。
第一阶段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文、 数学、 英语 | 笔试 | 8 月 31 日 | 9:00-11:30 | 夏家河校区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笔试 | 8 月 31 日 | 13:30-14:30 |
注: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第二阶段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语文、 数学、 英语 | 笔试 | 11 月 23 日 | 9:00-11:30 | 夏家河校区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笔试 | 11 月 23 日 | 13:30-14:30 |
注: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五、 录取办法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 确定比例分别划定 A、 B、 C 类考生控制线, 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 的原则, 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A 类考生总成绩相同, 按照数学、 语文、 英语、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 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 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 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 凡被我校高职扩招考试录取的考生, 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第一阶段新生 2019 年秋季入学, 第二阶段新生 2020 年春季入学, 不能调整专业。
六、 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为确保高职扩招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职扩招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统筹部署高职扩招各项工作。
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栾永斌
副组长: 李国艳、 李家宏、 王连云、 辛宪章
成员: 冯凯、 姜国静、 孟少武、 齐迹、 蒋新国、 王薇薇、 谢尧、 王浩、 曹永仕、 王鑫、 宋昌平、 孟祥忠、 杨连福、 马希才、 洪运国、 刘昌斌、 张敏、 沙聪颖、 田南生、 冯国利、 宋华清、 李戈文负责组织制订方案、 报名资格审查、 实施命题、 考试、 核分查分、 录取等工作; 负责监督、 保障和责任追究及仲裁工作。
下设 8 个工作小组:
资格审查组、 服务组、 命题组、 考务组、 核分查分组、 录取组、 安全保卫组、 纪检监察组。
(1) 资格审查组
负责人: 王浩
负责部门: 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按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 报省招办终审。
(2) 服务组
负责人: 王浩
负责部门: 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 财务处、 总务处、 教务处负责考生报名信息确认、 报名考试费管理、 考生餐饮安排、 考试所需物资等。
(3) 命题组
负责人: 谢尧
负责部门: 教务处
负责组织相关教师制订考试大纲、 选聘命题教师、 命题等工作。
(4) 考务组
负责人: 谢尧
负责部门: 教务处
负责安排考场、 选派监考教师、 制订考试规则、 处理违纪考生等相关工作。
(5) 核分查分组
负责人: 谢尧
负责部门: 教务处
考试结束后, 由教务处、 纪检监察处安排人员汇总成绩, 由相关人员及负责领导签字后交招生就业处; 成绩复核由教务处负责, 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成绩异议考生查询工作,公布查询电话, 分数查询和复核时间为: 第一阶段考试 9 月 2 日 9:00—11:00; 第二阶段考试 11 月 25 日 9:00—11:00。
(6) 录取组
负责人: 王浩
负责部门: 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负责录取工作, 录取办法按第五条规定执行。
(7) 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 蒋新国
负责部门: 保卫处
负责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卫等工作。
(8) 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 孟少武
负责部门: 纪检监察处
负责资格审查、 命题、 考试、 核分、 录取等环节全程监控工作, 对高职扩招考试全过程进行督促检查。
2.命题与考务说明: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2019 年]79 号文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参照辽招考办字[2017]61 号文件《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我校制定《大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负责对高职扩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申诉请联系:0411-86402316。
4.招生咨询与成绩复核电话: 0411-86402285; 0411-86400601-8201。
七、 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扩招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 按教育部令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处理。 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 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 体检要求
1.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规定执行。 承认高考体检结果, 入校后组织体检复查。
2.选择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相关体检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由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第一阶段考生须于 8 月 28 日前(第二阶段考生于 11 月 20 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 将体检报告直接送达或以特快专递寄达: 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 100 号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收, 联系电话: 0411-86402285, 考生体检报告不予退还。 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达标的考生将不能被该两个专业录取。
(1) 航海技术专业体检要求: 身高 1.65 米及以上, 无口吃, 无色盲(弱); 双眼裸视力均能达 4.7(0.5) 及以上。 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
执行。
(2)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体检要求: 身高 1.55 米及以上, 无口吃, 无色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 4.6(0.4) 及以上; 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 执行。
九、 新生报到和复查
1.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 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 中弄虚作假者, 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 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工作时间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第一阶段时间 | 第二阶段时间 |
1 | 网上报名、 填报志愿 | 8 月 11 日-8 月 25 日 | 11 月 12 日-11 月 17 日 |
2 | 资格审查、 网上缴费 | 8 月 26 日-8 月 28 日 | 11 月 18 日-11 月 20 日 |
3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8 月 30 日 | 11 月 22 日 |
4 | 考试 | 8 月 31 日 | 11 月 23 日 |
5 | 评卷、 汇总成绩、 公布成绩 | 9 月 1 日 | 11 月 24 日 |
6 | 成绩复核、 录取 | 9 月 2 日 | 11 月 25 日 |
7 | 公布预录取名单, 报省招办备案 | 9 月 3 日 | 11 月 26 日 |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2019 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