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报考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报名、 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 报名
1、 报名条件
(1) 具有参加 2019 年辽宁省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 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 学生(A 类) 、 退役军人(B 类) 和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等(C 类) 报考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群体。
(2)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有关补充规定。
2、 报名形式: 远程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3、 报名时间:
(1) 第一阶段: 8 月 11-14 日(截止到 8 月 14 日 17: 00)
(2) 第二阶段: 11 月 11-14 日(截止到 11 月 14 日 17: 00)
4、 报名网址: http://www.jzsz.com.cn
5、 报名要求: 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二) 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第一阶段报名考生请于 8 月15 日, 第二阶段报名考生请于 11 月 15 日, 登陆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 第一阶段报名考生可于 8 月 15 日,第二阶段报名考生可于 11 月 15 日 17:00 前, 通过电话向锦州师专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 再次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 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取消考试资格。
(三) 领取准考证
1、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第一阶段报考考生于8月29-30日17:00前; 第二阶段报考考生于 11 月 21-22 日 17:00 前, 请登录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网站, 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
2、 考生或考生亲属(需出示身份证) 也可以携带考生身份证到我校领取考生准考证。 第一阶段报考考生于 8 月 29-30 日 17:00 前; 第二阶段报考考生于11 月 21-22 日 17:00 前。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 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三、 志愿及相关要求
(一) 志愿表中设一个专业志愿。
(二) 各招生专业报考不受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限制。
四、 命题及考试
(一) 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辽教电〔201979 号) , 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辽招考办字〔2017〕61 号) 》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 2019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11 号) 》 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
(二) 考试科目及分值
A 类考生: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考试科目由文化课、 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 200 分。
1、 文化课考试科目: 语文 40 分, 数学 30 分 , 英语 30 分, 满分 100 分。
2、 职业技能测试: 满分 1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
B、 C 类考生: 退役军人、 下岗失业工人、 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考试科目为职业技能测试, 总成绩 100 分。
职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分值
(三) 考试时间安排
注:
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 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四) 考试地点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 189 号)
(五) 考务费
报名考务费 120 元, 采取网上交费和现场交费两种方式; 缴费时间为: 第一阶段: 8 月 15 日 17: 00 前, 第二阶段 11 月 15 日 17: 00 前。 也可以于第一阶段: 8 月 15 日, 第二阶段 11 月 15 日现场交费, 地点: 锦州师专计财处。
(六) 分数复核
若考生对成绩有疑议, 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申请分数复核, 经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对学生成绩进行复核。 成绩复核时间为第一阶段: 9 月 2 日, 第二阶段 11 月 25 日。
五、 收、 退费说明
1、 学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 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才 2006 2 号], 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 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 录取工作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辽教发[2019]11 号相关规定执行, 在辽宁省教育厅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 采取高考录取模式,实行封闭录取, 确保录取公平、 公开、 公正, 并通过学校网站及时公开招生计划、 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考试成绩、 录取结果。
(一) 考生成绩
A 类考生: 考生成绩由文化课、 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
200 分。
B、 C 类考生: 考生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组成, 总成绩 100 分。
(二) 录取控制线
A、 B、 C 类考生不设录取最低控制线。
(三) 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身份类别对应报考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录取。A 类考生: 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 按文化课、 职业技能考核两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 依次按文化课、 职业技能先后顺序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B、 C 类考生: 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 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
(四) 公布、 上报成绩及录取名单: 第一阶段考生可在 9 月 1 日, 第二阶段考生可在 11 月 24 日之后在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第一阶段考生可在 9 月 5 日, 第二阶段考生可在 11 月 28 日之后查询拟录取结果。
(五) 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六) 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 新生入学
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 2019 年秋季入学,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 2020 年春季入学,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 体检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标准执行。 我校承认高考体检结果,新生入学后复查体检。
九、 组织领导机构
(一)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孙志海 任明
纪检监察: 郜雅杰
副 组 长: 周彦良
组 员: 钟宇、 崔宝秋、 朱庆宝、 张翠、 王一平、 刘玉富、 潘一兵、 宋久存、 宋广安、 解艳、 胡俊岩、 齐欣、 李伟、 於泽明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协调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二) 领导小组设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招生就业指导处) 具体负责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 办公室下设 6 个工作组:
1、 招生录取组: 编制招生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拟订招生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 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 协调各工作组计划的落实; 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 各种信息数据的汇总和传递; 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2、 命题考务组: 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职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题、 审核和保管, 编排落实考场; 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 组织文化课考试、 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3、 安全保卫组: 负责试卷传递、 保管的安全; 维护报名、 考试期间校园秩序; 负责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安全。
4、 财务组: 负责制定考试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工作。
5、 网络组: 主要负责报名期间的网络宣传和报名系统的调试和维护。
6、 纪检监察组: 主要负责全程监督考试、 录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十、 违规处理
学校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要求进行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凡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 按教育部令 33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处理。 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 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如出现违规招生行为, 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第 36号) , 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十二、 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http://www.jzsz.com.cn
十三、 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 0416-3224399
十四、 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十五、 联系方式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 189 号 邮编: 121000
联系电话: 0416-4585401 4784026 4585886
传真: 0416-4585871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