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院校和招生对象
(一)招生院校
9月26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9〕42号),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成人、易于就业”的原则,遴选了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等50所高职院校的283个专业参与面向社会人员专项扩招,扩招专业以养老护理、托育托幼、家政服务、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汽车维修等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的专业为主。
计划录取考生28455人。其中,拟录取退役军人10000人,定向培养农村“两委”干部等高素质农民10000人,录取一般社会人员8455人。
(二)招生对象
凡符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发〔2019〕5号)规定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江西省高中毕业证书;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参加了2019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招(扩招)考试并已被录取的考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上午9:00—29日17:00,逾期不补报。
(二)报名地点
符合条件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需要提供用工证明等相应佐证材料。
(三)报名程序
1.高考报名申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户籍或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高考报名,并按规定交验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应在2019年10月9日后)、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
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肄)业满三年(截至2019年7月)以上且不属于报名条件第(二)条所列人员,可以认定为同等学力。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2.网上报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交验、现场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可在报名现场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认真阅读(逐一点击确认)《网上报名须知》等应知事项,如实填写《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不得漏填和虚假填报。县(市、区)招考办应在报名现场提前准备供考生网上报名的电脑。
凡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信息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县(市、区)招考办在现场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应仔细核对《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本次报名考生免缴高考报名费。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考生纸质档案建立按《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赣招委字〔2019〕13号)相关要求,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实施。
6.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或7月扩招专项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无须再次报名,直接登录高职扩招院校网站选报院校。
四、选报院校
(一)选报院校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招生院校本次扩招简章(办法)要求,于2019年10月21—30日规定时间内,选择1所高职院校(可在江西教育考试院网查询招生院校及报考网址),自行登陆学校网站进行报考。报考时,考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含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志愿等)。
(二)资格确认
2019年11月1日12时前,各招生院校须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完成对所有报考本校考生的资格确认。考生可于11月1日登录所报院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确认。通过确认的考生须于11月2日按所报考院校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缴费(高职扩招测试收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按有关文件执行)、获取测试时间安排等,并按要求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五、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11月3日进行。根据《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发〔2019〕5号)有关要求,面向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招生院校原则上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具体要求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参加专项招生的院校之间开展协作,联合组织测试或互相认可考生测试成绩,提高测试工作效率和扩大有效生源面。
六、录取工作
(一)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在报送专项录取信息时须一并上报相关考生体检结论信息。
(三)11月15日前,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缺额院校同时公布缺额计划、缺额专业及征集要求。
(四)11月20日前,考生登陆报考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五)11月21-22日,未录取考生可凭测试成绩(由测试学校开具)选报1所缺额院校进行补录。由招生院校按要求择优录取,并于11月25日前网上公示补录结果。
(六)11月25日前,招生院校将录取数据专门系统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扩招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
(七)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各校的扩招计划和专业,不得违规突破。
(八)通过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九)各招生院校应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可单独编班开展教学。
(十)新生入学时间由招生院校结合实际情况及考试招生安排确定,本次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七、教学管理
通过此次专项扩招考试进入高职院校就读的考生,统一安排在2020年的3月入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通过考试后,基本学制为3年;初中毕业3年以上,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并通过考试后,基本学制为5年,但每取得一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缩短1年学制,最长可以缩短2年学制。在院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院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集中学习每学年不低于360学时,实践实习每学年不低于400学时,理论和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1:1,远程教育学时不高于理论教学总学时的50%。
高职院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社会人员实际,推行学分制改革,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实行单独编班(选课)单独教学,单独考核。考核侧重学生实际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及综合技能的操作。积极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学生取得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目录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学习课程及取得成果,根据学分互认协议或认定办法进行学分认定与置换,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
八、资助政策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退役军人可以享受国家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2.根据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出台的《2019年全省高职扩招培养高素质农民工作实施方案》(赣农厅办字〔2019〕74号),组织高职院校对10000名在省内农村长期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两委”干部等农村优秀中青年进行定向培养。对于这部分学生,培养院校免收学费、书本费和住宿费。
3.积极鼓励并引导高职院校面向一般社会人员主动减免学费,一方面可以提高职业院校的社会吸引力;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学生的经济负担。目前,参与面向社会人员专项扩招的50所高职院校,均在原有学费标准上进行了减免,其中部分院校还推出了全免学费的政策。
4.对家庭贫困的学生个人来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资助。
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报名、测试和录取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