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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制定的《实施方案》,是建立在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为导向的基础上进行的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我省的改革方案严格遵循在国家关于高考改革的顶层设计下进行设计、调研、论证,是建立在国家顶层设计框架下,结合我省实际进行的“内部装修”,改革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与《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提出的要求是保持一致的。
江西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贯穿着选择性教育理念。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三是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
同时,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牵引,可以引导中小学素质教育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