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19〕2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9〕27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19年退役的军人高职扩招考试和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今年我省接收的符合我省高职招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可于2019年10月9日至11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扩招专项”,进行网上账号注册并报名。
(二)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退役军人请于10月15日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福建省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身份确认表》等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按规定做好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二、考试
(一)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安排在11月2日(详见附件1),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有关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负责组织实施。
(二)免职业技能测试规定。取得中级工及以上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免于职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职业技能测试条件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10月15日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报。各设区市汇总并初审后,于10月17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录取
(一)志愿填报。考生须于11月10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常规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的6个专业。
(二)录取。参照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退役军人录取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9年退役的军人高职扩招考试安排表
2.2019年退役的军人高职扩招考点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