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科目的核算是短期借款的本金增减变动的情况,短期借款的利息可以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如果按季支付,按月可以预提,预提时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二、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由出票人出票,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特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应付票据按是否带息分为不带息应付票据和带息应付票据两种。
对于带息应付票据,通常应在期末对尚未支付的应付票据计提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票据到期支付票款时,尚未计提的利息部分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三、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一般按应付金额入账,而不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
四、预收账款
与《收入》准则相关的预收款项通过“合同负债”科目核算。
五、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应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之前,由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消费税
(三)其他应交税费
1.资源税
2.土地增值税
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所得税
6.耕地占用税
六、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实际支付前,形成企业的负债。
七、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