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收益的计入情况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政府补助、递延所得税资产、特定法律法规或合同条件下的费用、投资收益以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摊销。
首先,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在建设或者新建长期资产时接受的与资产相关的资金。这些补助需要确认为递延收益。
其次,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企业在税前会计利润中确认了某些费用或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这些费用或损失还没有扣除。这些税款可以在未来确定获益时抵扣企业的所得税,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因此,可以将其计提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入递延收益。
第三,根据特定的法律法规或合同条件,组织或相关部门可以强制收取费用或者暂缓支付费用,这些费用可以计入递延收益。
第四,投资收益是指投资者在投资某一证券之后,可以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获得因投资延续而产生的收益,这些收益可以是现金收益或者价值收益,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计算。这些投资收益属于递延收益范畴。
最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收益是负债类科目,指尚未确认的收入或者收益,主要用来核算政府补助中需要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总结来说,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